11月5日,合肥高新区正式发布《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策举措》(以下简称"创九条"*策),重点围绕平台、人才、转化、技术、孵化、企业、金融、场景、服务九个核心维度,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全生命周期服务等9大方面,出台了16条具体支持*策举措。世界领先科技园区
01.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重点产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
对象范围∶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
*策内容∶给予运行、研发经费支持,每年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最高给予5000万支持。
鼓励领军企业联合高校院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强化共性技术供给。
对象范围∶经认定后符合条件的创新联合体;
*策内容∶每年给予最高30%的研发经费补贴,连续支持三年,每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02.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
支持拥有科技成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中科院研究所、国字号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在高新区创办企业。
对象范围∶经认定符合条件的,且为“科大硅谷”项目库星级项目。
*策内容∶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予以*策支持,累计最高支持500万元。其中∶创业启动资金落地后给予最高100万元。
研发场地: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孵化载体场所,三年内免收租金。
合创券补贴:提供三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的专业创业服务支持。
股权融资支持:优先参与园区科技金融产品,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并享受一定贷款贴息。
支持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征集符合未来产业方向,企业亟需的关键技术岗位,发布全球引才需求榜,经认定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资助。
03.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对于企业技术成果交易、产学研合作给予*策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对象范围∶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向区内企业转让科技成果。
*策内容∶直接转让方式按当年实际支付额10%给予补贴许可实施方式按前3年许可费用30%给予补贴作价入股方式;
按实际发生知识产权评估费用50%给予补贴;
对象范围∶企业与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产学研合作;
*策内容∶按当年度企业实际支付合同费用的10%给予补贴;
根据企业类型,分梯度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单个企业每年研发费用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象∶首次认定的区级高企、雏鹰企业目;
*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万元;
对象∶当年评定的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
*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象∶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
*策∶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对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等科技计划项目的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
*策∶按项目所获国家拨款额的10%给予配套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50万元;
鼓励教研人员创业*策。
条件:“双一流”高校、中国科学院各分院、国字号科研院所牵头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正式聘任(不含兼职)的教师及研究人员在新型创新组织内创办科技型企业;
教研人员作为原始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持有企业股权。
*策∶按不超过其现金出资额度的20%申请专项资金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万元。
04.支持关键核心技术*关
对象范围∶高新区重点产业领域的“卡脖子”技术清单*策内容∶以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等方式支持,对成功立项的项目,高新区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配套支持。
对象范围∶围绕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重点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攻关项目。
*策内容∶按实际完成项目投资总额(经认定的设备购置、委托开发试制投资和研发人员工资总额)的3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单个项目省市区三级配套支持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05.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发展
分梯度培育:双五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家高企、高成长企业。
国家高企: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企,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高成长企业:对当年已完成股权融资的雏鹰企业、瞪羚培恒贸胶育企业、瞪羚企业,按融资额进行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对当年实际缴纳税收超300万元,且对区贡献增长30%以上的瞪羚企业,按对区贡献增量部分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200万元;
当年评定为潜在独角兽企业,经评估认定后,最高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对于当年评定为独角兽企业,经评估认定后,最高可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专精特新:对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首次排名前三,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双五企业:对首次认定“双五”区内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连续3年认定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的50%奖励给团队
06.支持创新创业孵化服务
进一步加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新创业孵化链条建设,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成长环境。
房租补贴∶分梯度给予入孵企业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高不超过3年。
装修补贴∶对新建的孵化载体,根据运营情况给予装修运营补贴。
认定备案奖励∶对首次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O7.支持科技金融服务支撑
设立未来产业成果转化基金,保障高校院所优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应投尽投”,提高基金风险容忍度至50%。
创新金融产品,制定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100%和差别管理*策,实现弱担保、低成本、高效率,经认定的金融产品,给予风险补偿、贴息等专项支持。
08.支持科技成果场景示范应用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示范应用
对象范围∶每年择优不超过3个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
*策内容∶采取后补助方式,每家企业每年国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搭建“互联网+两创产品应用推广服务”平台,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区级两创产品示范推广。
对象范围∶采购纳入区级两创目录的产品或服务的园区企业。
*策内容∶合同执行完毕后,分别按采购产品金额的5%、采购服务金额的10%,给予采购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09.提供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
支持高层次人才团队落地发展,配备专业化项目管家团队,享受子女入学、人才公寓、医疗保障等人才保障*策。
本*策涉及的扶持*策,同类型*策参照执行《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的*策规定,新增*策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策实行一年一评估、一年一完善,具体由高新区科技局会同高新区财*局解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