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23号)、财*部*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家单位《关于“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1〕24号)要求,以及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民*厅、安徽省财*厅、合肥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的单位名单核定办法》(皖科*〔2021〕16号)规定,开展具备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资格的单位申报核定工作。自收到申请单位材料后,经条件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将拟入选名单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此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书面向省科技厅提出。
省科技厅改革处,电话:0551-62610365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电话:0551-62652033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编码:230091)
附件:拟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单位名单(第九批).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拟享受科技创新进口税收*策单位名单(第九批)
单位名称 | 法 定 代表人 |
批准设立机关 | 初审意见 |
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 徐溪红 | 合安徽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 经对相关材料审查,该申报单位符合享受进口税收*策条件,拟核定为具有免税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