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策措施(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部分)*策资金的通知

申报通知 (562) 发布于:2024-08-20 更新于:2024-08-20 来自: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策措施的通知》(合*办秘〔2023〕8号)、《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策措施(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部分)实施细则》(合工信市场〔2024〕123号)等文件要求,现受理相关*策条款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企业申报时间开始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2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9月27日前完成项目初审和推荐,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款

“提信心拼经济”若干*策措施第1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

三、申报条件

(一)2022年度营收在5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二)企业2023年执行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不含厂房建设材料、生产设备)订单较2022年增量超过3000万元。

四、申报材料

(一)《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二)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经审计的2022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五)企业2022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

(六)企业2022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七)企业2022年和2023年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不含厂房建设材料、生产设备)采购情况汇总表(附件3)、采购发票清单(附件4)和采购付款凭证清单(附件5);奖补金额按不含税发票额、付款凭证最小值核定;

(八)2022年和2023年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不含厂房建设材料、生产设备)采购合同、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认证系统导出的各供应商开票清单、付款凭证。

五、申报要求

(一)*策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二)*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中完成注册,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工信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需要签字盖章的材料请上传PDF扫描件)。

(三)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及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赴现场核查,主要查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申报条件符合情况及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于9月27日前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策支持,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在本*策支持范围。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列入合肥市产业*策综合服务平台黑名单,并予以公告,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市级产业*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联系人:边力,联系电话:63538561。

附件: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2.奖励资金申请表

3.采购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情况汇总表

4.采购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发票清单

5.采购市内非关联配套企业零部件和原材料付款凭证清单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5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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