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合肥市首部关于科技创新的地方性法规——《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正式实施。合肥,加速依“法”迈向“科创名城”。
《条例》应时而生。为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2021年11月30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合肥市科技创新条例》。
《条例》共九章四十九条,按照创新平台建设、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创新、人才支撑、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新环境为重点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主线,推动形成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环境优良的局面。
《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市相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各方创新主体的责任,厘清了各自职责,形成了责任明确、高效有力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条例》方便创新统筹。科技创新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多方形成合力。《条例》明确,合肥市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作为专门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战略规划、研究制定*策措施、协调推进重大事项、评估督查重点工作、开展*策绩效评价等。
《条例》确定“合肥科技创新日”。《条例》提出,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科技创新先进事迹,推动创新文化、创新精神、创新价值融入城市精神,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合肥科技创新日”。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近年来,合肥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大科学装置和各类前沿交叉研究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创新“风景这边独好”,让创新成为合肥最鲜明的城市气质。《条例》总结了近年来合肥推动科技创新的成功做法,以法规形式固化探索成果,体现优势,彰显特色。
向“法”借“力”,创新赋能。合肥市副市长王文松表示,《条例》的制定,是贯彻落实*、省委最新改革创新精神的具体实践,是对各类科技创新*策的系统整合和集中优化,是加快突破难点、补足“短板”以法治促进科技创新的需要。为合肥市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合肥重任始终在肩。2021年9月,合肥市第十二次*代会提出,合肥要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的开路先锋,努力争当全球科技创新的“开拓者”。在省第十一次*代会上,省委主要负责人要求合肥打头阵、挑重担、当主力、作贡献,做到“六个争当”。
凡是过去,皆为序章。向未来,合肥将按照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研究,及时制定相关配套规章制度,把科技创新工作谋划好、组织好、实施好,把科技创新“关键变量”变成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