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开展2024年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额度预授信试点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1036) 发布于:2024-10-21 更新于:2024-10-21 来自:合肥市科技局
项目申报

各有关高新技术企业、各县区科技部门:

为更好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市委科技办(市科技局)组织相关金融机构面向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融资额度预授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授信目的

通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额度预授信,发挥*性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引导银行机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进一步畅通企业融资渠道,提高申贷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升企业融资获得感,为下一步出台科技金融*策、推出专属科技金融产品提供决策数据支持。

二、预授信对象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

三、预授信条件

(一)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符合中小微企业标准;

(二)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资信良好,近2年内无严重违法违规等失信行为;

(三)企业所在行业符合国家战略、市场前景广阔,经营财务状况良好;

(四)产品和服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预授信额度认定

预授信额度以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度研发费用作为重要测算依据(原则上按一定比例采取保底额度授信),并结合人才团队、获国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情况、报税收入、有息负债等指标综合核定,单笔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实际支用时年化利率不高于同期LPR基准利率。

五、*策补贴

对纳入*信贷产品体系的贷款,担保费率不高于0.5%/年,企业申请支用贷款后,享受贷款贴息*策,给予贷款利率50%,最高50万元利息补贴,按本期LPR利率测算,企业实际综合成本不高于2.175%/年。

六、相关要求

(一)各县区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融资额度预授信,并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额度预授信申请备案表》(附件1),企业须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配合承办银行及担保机构做好预授信审批相关工作。

(二)请各县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认真摸排企业实际融资需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备案表(附件1)及预授信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于11月8日前分批将扫描版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市科技局资配处邮箱hfskjjzpc @163.com。

(三)市科技局将组织对企业融资需求进行筛选和梳理,分类推送给有关金融机构进行预授信,预授信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企业。

七、联系方式

(一)合肥市科技局:吴帅,63538652;

(二)高新区科技局:方坤/夏亭亭,65865102/65329952;

(三)经开区科技局:孙江林,63679333;

(四)新站高新区科技局:乔洁,65777330;

(五)安巢经开区:葛娟,82360087;

(六)肥东县科技局:陈天贵,67712077;

(七)肥西县科技局:孙淑华,68850905;

(八)长丰县科技局:张磊,66662593;

(九)庐江县科技局:夏荣,82561153

(十)巢湖市科技局:宋贵金,82321785

(十一)瑶海区科技局:臧世辉,64479478;

(十二)庐阳区科技局:斯玉瑶,65699118

(十三)蜀山区科技局:张得志,65121130

(十四)包河区科技局:刘楚青,63357121

附件1:合肥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额度预授信申请备案表.doc

附件2:XX县区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融资额度预授信汇总表.xlsx

合肥市科技局

2024年10月2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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