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269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粘胶纤维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粘胶纤维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公告申请书》(附件1),并按照《企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清单》(附件2)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各市工信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填写《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附件3),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赴现场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对于2022年7月以来,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产业*策要求的行为或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应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各市工信局严格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粘胶纤维企业申报工作,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一式三份)于8月31日前行文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附件1电子版同步发至邮箱qinruifeng@ ahjxw.gov.cn,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秦瑞丰,电话:0551-62871138。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