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室、合肥市人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策(试行)》(合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合肥市高端装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等6个产业链第四批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合肥市范围内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并实际运营,且在高端装备、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新材料、光伏及新能源、智能家电、智能网联汽车等6个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业务的法人企业,一般要求成立1年以上或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营业收入为房地产、建筑、采矿、商贸流通、人事代理及传统服务业的,原则上不得入库。对初创企业、研发型企业、招商引资新引进企业等主营业务收入和成立年限不符合条件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
有以下任何一类情况的企业不得申报:
1.非独立法人企业。
2.流通类企业(含贸易性代理)等产业链非强关联领域的企业。
3.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红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见附件1)、承诺书(见附件2),以上材料均需企业盖章。
2.申报企业须认真阅读《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内相关备注说明,其中:企业(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务必完整准确(与纳入统计系统信息一致)。
三、相关要求
1.重点产业链企业认定工作是合肥市重点产业人才*策兑现的重要环节,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高度重视,充分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对申请企业开展现场核查,填写《合肥市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附件3),认真做好企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准确性核验。
2.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产业类别,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产业类别的视为无效,将不纳入任何产业链企业库。已经入库的企业无需再次申请。
3.请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征得市经信局相关产业链主管处室意见后,于12月2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企业申报材料以PDF格式报送)至市经信局企业发展服务处(联系人:陆 晋,联系电话:63538805)。
市经信局相关产业链主管处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高端装备。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 王友臣,电话63538578;
2.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 李 峰,电话:63538585;
3.新材料。市经信局原材料工业处 沈 尧,电话:63538576;
4.光伏及新能源。市经信局电子信息处 李亚会,电话:63538780;
5.智能家电。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江 洋,电话:63538579;
6.智能网联汽车。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 王友臣,电话:63538578。
附件:1.合肥市XX产业链企业申请信息表
2.企业信息真实性承诺书
3.合肥市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记录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