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17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符合在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且具备开业经营条件条件、项目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补助范围建设投资额等,对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财*支持的项目及未完成安全生产和环保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项目,不得推荐。申报企业对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不得将关联方交易额纳入申报项目投资,对弄虚作假取得补助资格企业,查实后将取消资格,并纳入诚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二、申报单位于6月14日之前报送材料,并填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一式8份报送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均须参照附件提供的模板,做到格式规范(统一采用 A4 纸双面印刷,正文内容采用仿宋三号字、单倍行距,页码用阿拉伯数字编页,位于页底端中部,编制目录,按顺序胶装成册)、要素齐全、内容充实。
附件:《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财*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 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商办建函〔2022〕177号)
联系人:郭梽伟 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高新区管委会13楼企业服务处1321办公室
高新区经济贸易局
2022年6月9日
附件下载:皖商办建函〔2022〕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