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巩固坚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农工组〔2022〕2号),经研究,制定了《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指引),现印发实施,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具体办法指引如下:
安徽省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安徽省科技特派团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指引(试行)
安徽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工作指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