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首试建立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安徽省资讯 (3811) 发布于:2023-08-09 16:49:22 更新于:2023-08-09 16:50:11 来自:新华财经
项目申报

“现在我们可以自行制定标准认定人才了,这真是一个比较大的创新,对于激发企业引才用才的积极性有很重要的意义。”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李娜在参加完高新区企业人才自主评价工作会议之后感慨道,“高新区的很多*策都走在前面,在*策实施过程中,一直以来也非常注重企业的参与。”

8月8日,合肥高新区举行了一场有关企业人才自主评价的*策宣讲会。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人向与会企业介绍了企业人才自主评价的*策、原则、条件和程序等。

什么是企业人才自主评价?

据介绍,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是今年合肥高新区在人才工作上试点开展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旨在让人才界定真正“由企业说了算、市场说了算”。一直以来,企业所熟知的各种高层次人才认定、各类人才项目评选等,都是“*说了算”,都是由主管部门经过研究,制定好人才的条条框框标准,然后企业对照这些标准进行申报,最终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即可认定成为相应层次人才。

而实际上,在企业发展过程中,什么样的人是人才?什么样的人对企业发展具有重要的贡献和作用?这在一定程度上,只有企业本身最了解实际情况。也许这些企业认为的人才,未必在职称、论文、学历、奖项等显性的“帽子”上具备条件,但确确实实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也不能说这类人“不是人才”。基于此,合肥高新区在原有的人才认定机制之外,探索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体、以实绩贡献为导向的市场化人才评价机制。

什么样的企业可以自主认定人才?

今年是高新区首次开展企业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工作,首批试点企业共筛选50家,主要是依据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成长企业和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综合进行比对筛选。后期根据试点开展的情况,再扩大试点企业范围。

企业怎么选人才?

虽然权力下放给企业了,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随意认定人才,也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基础条件。企业在评选过程中做到“四要”: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要科学设立评价指标、要树立正确价值导向、要坚持群众公认原则。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坚持向存量人才、紧缺人才和一线人才倾斜,侧重评价“人才对企业的贡献和价值”。坚持民主程序,在举荐标准、投票表决以及监督公示等环节,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与,不能搞“老板一言堂”。已认定为合肥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不再参与推荐,这也正是体现对现有人才评价体系的补充和完善。

企业认定的人才能享受什么*策?

合肥高新区于去年出台的《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的通知》中,关于企业自主认定的人才,曾有过*策规定:对高新区关键核心技术企业赋予人才举荐权,按照“侧重存量人才、紧缺人才、一线人才”的导向和“一年一认定一奖励”的原则举荐人才。根据举荐结果,每年评审50名高新区优秀人才,给予个人3.6万元/人的奖励和高新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

据了解,今年合肥高新区制定了《合肥高新区人才招引和服务保障大提升行动方案》,企业人才自主评价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后,合肥高新区将积极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要求,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策,大力提升人才招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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