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积极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近日在全国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会议上,安徽省作典型发言交流经验。
截至目前,安徽省培育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规范企业4户(居全国第5位),在全国率先培育第一批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2家,全省现有梯次利用能力1.4GWh/年、再生利用能力4.1万吨/年,实现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废弃动力蓄电池产废量的全覆盖。
为积极推动试点工作,安徽省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职责,部门联动发力,落实监管职责。
同时,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助企*策,引导产业规范有序发展。发挥产业链基本完备优势,规模化适宜化布局9户综合利用企业,培育壮大规范企业群体。
此外,依托国家溯源管理平台开展监管,江淮、奇瑞等龙头企业溯源上传率99%以上,国轩高科、巡鹰动力、绿沃循环等综合利用企业基本建成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
安徽省还推动成立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和专家技术委员会,通过“揭榜挂帅”攻克技术难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