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埇桥区多举措贯彻落实省委、省*、省财*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采购监督管理,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激发市场活力。
拓宽保证金缴纳方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免收*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含纸质文件)工本费。鼓励以电子保险、保函等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保证金。*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同时,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
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采购预算,并由主管预算单位统筹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通过“徽采云”平台申报采购计划时(含依法必招*采购工程项目)同步确认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提高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提高至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