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组织专家验收我市建设省级创新型城市,认为我市自2018年创建省级创新型城市以来,各方面创新工作取得实效,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自创建以来,我市坚持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统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全市主要科技创新指标持续争先进位,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创新综合能力居全省第3位,创新竞争力进入全国地级市百强。
创新主体更加突出。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成长路径,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自“十三五”以来实现翻番,总数达460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由2016年的6.7件提升到17.9件;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为6.5%,居全省第4位。
创新要素加速聚集。围绕需求、供给与制度环境,强化普惠性和精准性*策供给,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设立了2.6亿元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05%,居全省第6位;全市人才总量达31.6万人,比2016年增加10余万人;原创成果从无到有,企业吸纳技术合同成交额由不到5000万元增长到128.12亿元。
创新平台不断升级。实施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积极参与全省“五个一”创新主平台建设,打造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全市先后与中科大、合工大、中科院物联网中心、中国机械研究总院等高校院所对接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技术转移机构17家。截至4月底,全市累计建成省级以上创新平台237个,居全省第6位;全市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801个,同比增长70.4%。
创新生态持续优化。聚力创新驱动发展,出台有关实施意见,成立由市委、市*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首创设立“企业家日”,连续4年新春第一会表彰科技创新企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协调落实上年度高企所得税减免4.66亿元、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18.52亿元。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以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策支撑体系,加大创新投入,加快培育引进高水平科技团队和产业创新集群,积极构建具有宣城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和模式。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