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0〕62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涉及市场监管局质量品牌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首先登录高新区财*涉企系统: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相应*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
系统申报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21日,2月21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四、申报内容
鼓励自主创新*策第18-10条:鼓励企业质量品牌建设。
1、条款: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省*质量奖、市*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 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质量奖提名奖、市*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制造业、服务业高端品牌的企业,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励。
2、申报条件:依法在高新区登记注册的,2021年获得上述奖项的独立法人单位。
3、申报材料:⑴申请报告及申请表;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公章);⑶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⑷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加盖公章)。
以上第2、3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4、报送地址: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12楼1222室。 联系人:徐工 ,电话:65869506。
五、其他要求
本*策与其他财**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申报单位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附件: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下载:申报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