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区关于摸排专精特新“小巨人”拟申报企业的通知

申报通知 (481) 发布于:2024-10-09 更新于:2024-10-09 来自: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项目申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培育行动,扎实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现就做好专精特新“小巨人”拟申报企业摸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面摸排

请意向申报单位对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积极参加摸排工作,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外地新迁入的优质中小企业、成长性高创新能力强的初创型企业),尤其是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研发费用占比、知识产权数等核心指标“临界”企业,做到能报尽报、应报尽报,意向申报单位填写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摸排表(附件1)。

二、注意事项

请各意向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7日前,将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摸排表(附件1)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经发局企业服务处。

市工信局咨询电话:63537876

高新区咨询电话:65324525邮箱:gxqyc1321 @163.com

附件:附件1 拟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摸排表

附件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doc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2024年10月9日

附件2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1.与工信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存在控股关系,未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2.规模上仍属于中小企业;获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3.截至2024年末,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3年以上;

4.2023年、2024年(预计)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5.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6.2024年末(预计),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7.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

8.拥有自主品牌;

9.研发强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2023年、2024年(预计)研发占比均不低于3%;

(2)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1亿元的,2023年、2024年(预计)研发占比均不低于6%;

(3)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同时满足2023年、2024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8000万元以上、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50%以上;

10.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11.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有关的Ⅰ类知识产权;

12.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非食品、烟酒、文娱、药材粗加工、充分竞争领域一般消费品等)。

13.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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