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高校院所、企业: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科才〔2024〕2号)有关要求,在前期征集企业“科技副总”岗位和技术人才需求的基础上,现开展2024年安徽省“科技副总”选派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选派条件
1.应为省内外高校院所正式或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
2.在相关学术领域有一定影响,对相关行业有深度研究,具有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能力;
3.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1969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优先支持“双链融合专员”、科技特派员、“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选派人员,以及企业已有意向的人选。
二、接收企业条件
1.应为安徽境内注册企业,不得为申报人及所在高校院所创办、入股的企业;
2.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企业为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潜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
优先支持建有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企业,以及近2年“两清零”企业。
三、“科技副总”申请及推荐
1.各高校院所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附件1,会同企业具体需求表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高校院所),自主与企业沟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后填写《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签订《合作协议书》(附件3)。
2.“科技副总”以企业为主体申请,由企业向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已有科研人员服务基础,但企业尚未纳入前期我厅征集的技术人才需求汇总表的,也可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请。
4.“科技副总”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2年,原则上每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或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到期后可重新申请选派。同一人才原则上限报1家企业。
四、有关要求
各市科技局组织达成意向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及派出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书》,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盖章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发送至省科技厅电子邮箱(kjtrcc417@163.com):
1.《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附件2);
2.《合作协议书》(附件3);
3.《安徽省“科技副总”情况汇总表》(附件4);
4.“科技副总”人选身份证复印件,及所在单位聘用合同等人事关系证明材料;
5.企业营业执照,有关资质及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证明材料。
联 系 人:科技人才服务处王瑛珏,0551-62655987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省科技厅417室
附件:1.安徽省“科技副总”需求汇总表(仅电子版发送至有关高校院所)
2024年5月8日
附件2
安徽省“科技副总”服务企业申请表
科技
副总 信息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学历/学位 | 职 务 | 职 称 | ||||
所在单位 | 入职时间 | 合同聘期 | ||||
身份证号 | 专业领域 | 联系电话 | ||||
身份标识
(可多选) |
£“双链融合专员”备案入库人员 £科技特派员
£“高校理工科教师赴企业挂职实践计划”选派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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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信息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
通讯地址 | ||||||
接收企业信息 | 企业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
通讯地址 | ||||||
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其他 | |||||
企业资质
(可多选) |
£科技领军企业 £独角兽(潜在)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 £“两清零”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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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从事领域 |
£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新一代信息技术 £人工智能 £新材料
£新能源和节能环保 £高端装备制造 £智能家电 £生命健康 £绿色食品 £数字创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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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简介及主要经营范围 | (300字以内) | |||||
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名称 | ||||||
服务内容简述 | ||||||
预期目标 | ||||||
科技副总意见 | 本人自愿赴 (接收企业名称)担任科技副总,并达到预期目标。
科技副总(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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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单位意见 |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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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企业意见 |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格由接收企业报所在市科技局汇总后反馈省科技厅。
附件3
安徽省“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
(参考模板)
甲方:接收企业全称
乙方:科技副总姓名(身份证号:××)
丙方:派出单位全称
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加快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甲方聘用乙方担任科技副总(具体职务:××);乙方同意受聘甲方;丙方同意选派乙方到甲方兼职。
2.甲、乙、丙三方合作期原则上为两年(科技副总每年在企业累计工作或提供服务时间不少于3个月),自2024年×月×日至202×年×月×日。合作期满后根据需要协商续聘事宜。
3.合作期内,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任务和目标:
(1)
(2)
(3)
……
4.甲方承诺:赋予乙方科研资源调配权力,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生活保障和安全保障,积极与丙方开展各类科技合作,根据乙方取得的业绩实效给付服务报酬或绩效奖励(合计金额:××万元)。
5.乙方承诺:积极协助甲方完成相关工作任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遵守与甲方达成的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协议等。
6.丙方承诺:积极支持乙方为甲方服务,保证乙方有时间、有能力参与甲方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技术开发、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支持乙方科技成果在甲方转化;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成效视同其在丙方取得的业绩,作为职称晋升、人才评价考核等的重要依据;配合做好对乙方的考核工作。
7.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8.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自动失效。
9.本协议一式五份,协议三方各一份,报送所在地市科技局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2024年×月×日 2024年月×日 2024年×月×日
附件4
安徽省“科技副总”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派出单位 | 职务/职称 | 学历/学位 | 专业领域 | 接收企业 | 所在市、县(区、市)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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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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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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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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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本表格由各市科技局汇总后反馈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