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科经局),安庆经开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总*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市*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名城的有关要求。现就2024年第一批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2024年度安庆市制造业智能化标杆示范引领专项行动计划》(安经信重点〔2024〕20号)、《关于印发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经信产业〔2021〕30号)等文件要求。
二、申报重点
(一)汽车及零部件、化工新材料两大千亿级主导产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招商引资新投产企业等;
(二)装备制造、绿色食品、节能环保、电子信息、纺织服装、膜塑料及刷业、生物医药、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等特色产业的县域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成长性较好的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成效明显的存量企业等。
三、认定方式
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市级评定”的方式,认定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策和规划布局且在我市境内实施,申报主体需在安庆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也可申报。
(二)本次申报的项目建设期应在2024年4月前竣工。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及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
(四)申报主体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以外,市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还应符合《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择优推荐。同一企业只能申报市级智能工厂和市级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其中,已获得省级数字化车间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数字化车间,已获得省级智能工厂的企业不得再申报市级智能工厂。在申报过程中,各地要认真做好申报指导、材料审核、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请各地于5月20日前,将县区推荐文件、申报汇总表、企业申报材料(PDF版,不再受理纸质版)报至市经信局重点项目办,可编辑电子版同步报至邮箱:aqsjxjzd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束东来 联系电话:0556-5514062。
2024年4月17日
2024年第一批安庆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汇总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序号 | 所在县区 | 申报类别 (在智能工厂或者数字化车间中选择一项填写)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不超过150字) |
项目技术支撑机构 | 改造成效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设备投资(万元) | 设备台套(产线)数占车间设备台套(产线)数的比例% | 生产设备联网数占智能化、自动化设备总量的比例% | 生产效率提高% | 产品不良品率降低% | 企业利润率提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