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部分*策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且符合*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高新区财*涉企系统:
http://218.22.24.37:8088/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后再登录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655990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11月3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11月3日下班前将电子盖章版申报材料上传系统并且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建发局1301办公室。
联系人:陈甲峰,0551-65359600。
四、申报条款
(一)建筑资质奖
在省市*策支持的基础上区级配套支持:对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当年度新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获得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新获得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本年度市外新迁入企业,参照执行。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官网公示材料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二)精品工程奖
在省市*策支持的基础上区级配套支持:对当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对当年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钢结构金奖”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对当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奖项)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15万元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同一项目不重复兑现。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 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网站公示截图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鼓励参与标准化建设
支持企业主导、参与工法制订。对企业主导制定国家工法(限建筑行业,下同)、参编国家工法(排名第二、第三位)、主导制定省级工法的,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元区级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工法证书、官网公示材料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四)鼓励企业上台阶
对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的建筑业企业,且建筑业总产值1亿元-5亿元(含1亿元)、5亿元-10亿元(含5亿元)、10亿元-50亿元(含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含50亿元)、100亿元及以上,且当年度建筑业总产值增速分别达到35%、30%、20%、15%、10%的,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80万、120万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2021年、2022年);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鼓励企业推行工程总承包
鼓励企业推行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指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或者设计、施工等阶段实行总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简称“EPC”)。对设计企业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2亿元-5亿元(含2亿元)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择优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工程总承包建设项目,择优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六)鼓励企业项目奖励
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以联合体、总承包等方式承接单项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轨道交通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等市*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择优给予单个项目4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施工合同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七)鼓励企业推广BIM技术
对施工总承包企业,本年度承接单项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中推广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市级专家评审的,择优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施工合同、BIM技术应用成果评审认定相关文件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八)鼓励项目企业合作
鼓励园区项目建设单位与工商、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开展合作。对本年新开工的合同造价分别达1000万元-5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且由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在高新区建筑业企业承建的项目,分别奖励建设单位15、25、35万元。高新区直属企业、财*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不予奖励。分期分批建设项目,仅奖励一次。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施工单位);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的,实行申报资格否决:
企业承建的高新区项目因质量、安全、环保及农民工维权维稳等问题当年受到行*处罚的,该企业不享受*策支持。
附件1:2022年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
附件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高新区建设发展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2022年度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 | |||||||
申报*策条款: | |||||||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详细地址 | 邮*编码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 | ||||||
法人代表 /电 话 | 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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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征收 部门 | 统一社会代码 | ||||||
企业开户银行及支行 | 企业银行帐号 | ||||||
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万元、人)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21) |
产值或销售收入 (2022) |
就业人数 | |||||
纳税总额 (2021) |
纳税总额 (2022) |
员工社保参保人数 | |||||
申报资金依据及额度(填写具体*策内容、本企业情况、申报理由) | |||||||
本次申报金额(万元) | |||||||
申报 单位 承诺 | 经自查,本单位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真实有效。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如有违法违纪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并如数退还奖励资金。 | ||||||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 年 月 日 | ||||||
审核意见 | |||||||
受理部门 | |||||||
1、审核情况: | |||||||
3、审核意见:( 是 / 否 )同意申报 | |||||||
签章: | 日期: | ||||||
建发局 | |||||||
1、审核情况: | |||||||
3、审核意见:初审核定兑现金额为 万元。 | |||||||
签章: | 日期: | ||||||
评审小组会审意见 | 经评审小组会议研究决定, (是/否)同意企业申报 | ||||||
奖励资金 元(¥: ) |
附件2
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
*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高新区建发局:
本单位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郑重承诺:申报2022年度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项目所报送的所有信息及材料均真实、准确、合规。如申报成功,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如有不实之处,或违反相关规定,本单位愿意退还*策资金,且三年内不再申请普惠等相关*策。
特此承诺。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