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蚌埠市委市*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精神,按照《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蚌经信技改〔2023〕73号)、《蚌埠市制造强市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蚌财企〔2023〕140号)、《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领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蚌经信中小企〔2023〕1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产业扶持*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版)》内即申即享类项目,具体项目类别、条件、材料等要求详见细则文件。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安徽*务服务网蚌埠分厅(https://bb.ahzwfw.gov.cn/),进入蚌埠惠企服务平台,参照《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附件2),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会同县、区(开发区)财*部门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7月5 日,项目单位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县(区)级经信部门审核及联合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学习*策内容,做好*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对需配套奖补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落实。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加强与企业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企业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区经信部门联系。
2023年6月30日
附件:
1.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财*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2023版)》的通知
2.蚌埠惠企服务平台操作手册-企业版
3.2023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市经信局部分)即申即享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1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财*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 版)》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 号)文件精神,现将《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 2023 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蚌埠市财*局
2023 年 5 月 12 日
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
(市经信局部分 2023 版)
为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范财*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根据市委市*《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和《蚌埠市制造强市及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除特殊规定外,申报单位须是在蚌埠市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自 2021 年 1月 1 日以来,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项目不享受本资金奖补。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策的企业和项目不在本*策支持范围。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中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兑现*策共 47 条,其中,免申即享类 18 条、即申即享类15 条、省级*策类 14 条。
(一)免申即享类
无需提供申报材料,需登录“免申即享”平台进行确认。
1.升规纳统企业培育
*策内容:对于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 22 万元补助,分别为第 1 年 10 万元、第 2 年 6 万元、第 3 年 6 万元。其中,入规 3 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申报条件:(1)2022 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2020 年和 2021 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且没有退库的工业企业;(2)具有连续三个月上报产值为零、工商登记异常、关停等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具备申请奖励资格。(3)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申报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于 2022 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 10 万元补助;2021 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 6 万元补助;对于 2020 年达到规模以上条件并首次入规的工业企业,给予 6 万元补助。
其中,入规三年内退规的企业,自企业申报退规年份起,剩余资金不予补助。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黄海高
联系电话:3115311
2.奖补专精特新企业
*策内容:对新增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以及省专精特新企业,分别按照上年度地方贡献(以税务局信息为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贡献,下同)的 15%、10%、1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
申报条件:2022 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以企业 2022 年度地方财*贡献(如地方财*贡献为负数,视作零)为基数,分别按照 15%、10%、10%的比例,给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一次性奖补,最高分别不超过 50 万元、40 万元、20 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3.龙头企业上台阶奖励
*策内容:对年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的工业企业,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十亿台阶增加 10 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2022 年度应税销售收入首次突破 10 亿元及以上台阶、应税销售收入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十亿台阶增加 10 万元奖励。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黄海高
联系电话:3115311
4.企业高速增长奖励
*策内容:对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 1 亿元(含)-5 亿元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 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5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 5 亿元(含)以上的工业企业,且当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 50%及以上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1)2021 年度应税销售收入 1 亿元(含)-5 亿元、且 2022 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 50%及以上的工业
企业;(2)对 2021 年度应税销售收入 5 亿元(含)以上、且 2022 年度应税销售收入增长 5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 5 万元、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科室:经济运行局 联系人:黄海高
联系电话:3115311
5.奖补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
*策内容:对新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获得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示范平台)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6.奖补工业互联网平台
*策内容: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定,或直接纳入省级以上财*支持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单个企业年度只能享受一次奖补。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最高给予 200 万元、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330
7.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
*策内容:支持一批 5G 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等,对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的试点示范项目(企业),包含 5G 和工业互联网领域的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等。单个企业年度奖补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级试点示范的企业,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330
8.奖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策内容: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和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工信部等四部委公告的 2022 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称号的企业;
(2)2022 年获省经信厅认定的安徽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和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刘长勇
联系电话:3115327
9.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奖补
*策内容: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已获省级资金支持,未获市级资金支持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科技科 联系人:韩小桐
联系电话:2153038
10.“专精特新”挂牌奖励
*策内容:“专精特新”企业在省股交中心股改挂牌的,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2022 年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的企业,每户给予一次性奖补 20 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11.奖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等企业
*策内容:对获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的,给予 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获评 2022 年度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质量标杆企业、中国质量奖、中国工业大奖的企业;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按*策予以兑现。
责任科室:科技科 联系人:韩小桐
联系电话:2153038
12.奖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策内容:对新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最高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 2022 年获得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13.“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配套补助
*策内容:支持企业借力*媒体,开展“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扩大企业及品牌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省级*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再按企业“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的 30%给予配套补助。
申报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策,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成长性良好;(2)已获得 2022 年度省级企业“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补助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在省*策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市级再对企业“精品安徽 皖美智造”央视宣传推广费用按照 30%的比例给予配套补助。
责任科室:消费品工业科 联系人:叶大鹏
联系电话:2153052
14.节能诊断
*策内容:免费为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活动。
支持方式: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为企业开展节能诊断。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王京将
联系电话:2153039
15.奖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工业企业
*策内容:对产品、装备、技术列入《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工业企业,单款产品、装备、技术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最多3 个。
申报条件:相关产品、装备、技术列入 2022 年度安徽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产业“五个一百”推介目录的蚌埠市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单款产品、装备、技术给予 5 万元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奖补数量最多 3 个。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王京将
联系电话:2153039
16.奖补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
*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 2022 年度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5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王京将
联系电话:2153039
17.奖补省级绿色工厂
*策内容: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获得 2022 年度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王京将
联系电话:2153039
18.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策内容:对完成全市 5G 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企业和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奖励和 10 万元用电支持,全市每超额建设完成 100个以上的,再给予每个承担 5G 基站建设任务的企业 10 万元奖励。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是国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通信基础设施服务企业的蚌埠市分公司,企业建设的 5G 基站纳入省级统计范围。依据省加快 5G 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市年度 5G 基站建设任务和年度 5G 基站完成数量通报文件,若全市完成 5G 基站年度目标任务,视为每个企业均完成各自目标任务。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支持方式:在全市完成 5G 基站年度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对满足条件并参与建设的相关企业,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奖励和 10 万元用电支持,全市每超额建设完成 100 个以上,再给予每个企业 10 万元奖励。奖励和支持资金全部由市财*承担。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330
(二)即申即享类
需申报类项目各条款均需提供以下基本材料和各条款细则内要求的其他材料:
(1)县区经信、财*部门联合上报文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 1),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奖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
*策内容: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的企业,按照上一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 1%最高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含新复审通过,且之前未享受省、市奖补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2 年涉及单项冠军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按照 2022 年单项冠军产品销售额的 1%最高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2.奖补省级新产品
*策内容:规上工业企业年度新认定的单个省级新产品销售收入超过 1000 万元,按其销售收入的 1%最高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同一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2022 年度获省经信厅认定的新产品。
申报材料:申报产品 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12 月 31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上所写产品名称应与安徽省新产品认定文件上的名单一致)、省级新产品奖补申报明细表(附件 2)等。
支持方式:按照 2022 年度新认定省级新产品销售收入的 1%最高给予 20 万元奖补。对同一家企业年度奖补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责任科室:科技科 联系人:韩小桐
联系电话:2153038
3.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补助
*策内容:对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示范企业、示范平台)的企业,按照其当年服务收入额的 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20 万元。
申报条件:2022 年获得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2 年涉及服务收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按照企业当年服务收入额的 10%给予补助,最高 20 万元。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4.支持开展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评估
*策内容:对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评估等级为 2A级的企业,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企业已获得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 2A 级证书,并且在企业申报端口关闭前证书有效。
申报材料:(1)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评估相关证书;(2)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书,包括企业数字化转型基本情况、信息化业务综合集成情况,通过评估实现收入、利税、经营成效等提升情况。
支持方式:给予符合条件企业 30 万元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005
5.支持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
*策内容:支持企业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软件投入 50 万元以上的,按照其软件投入 30%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企业 2022 年度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完成投资 50 万元以上。
申报材料:(1)企业在工业软件、上云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购置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2)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 3)。发票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
支持方式:对企业按照软件投入 30%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电子信息科 联系人:霍帅
联系电话:3125005
6.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
*策内容:支持建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体验中心、推广中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对符合建设要求且设备及软件投入达到 100 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 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申报条件:(1)中心等需建设完工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面向公众和社会开放;(2)面积在 1000 平方米以上,具备承担 100 人以上规模集中培训或演示环境,每年至少举办 8 次以工业互联网为主题的培训会、研讨会、交流会;(3)须搭建体系完整的 5G+工业互联网、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等验证场景 10个以上。
申报材料:(1)项目补助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资质与能力、管理制度、验证场景基本情况、运行情况等);(2)已投入设备及软件费用(包含软件购买、服务、研发、咨询等费用)支撑材料,包括明细表(附件 43)、合同、发票、付款凭证、专项审计报告等原件扫描件;(3)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立项或建设方案、完工或验收报告,面积、承担 100 人以上活动的场地证明材料,培训会、研讨会、交流会清单及证明材料,反映举办活动和验证场景的电子照片并附说明文字。
支持方式:对符合建设要求且设备及软件投入达到 100万元以上的,按照投资额 2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0 万元。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005
7.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强链补链延链
*策内容:鼓励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参加产业联盟、开展配套协作,采购工业企业配套产品。每年度工业产品采购总额达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且新增采购额达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新增采购结算额的 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申报条件:(1)2022 年采购本市上游工业企业配套产品,采购单个企业总额达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且新增采购额达 300 万元(含 300 万元)以上的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多个企业都符合条件的可以累计;(2)关联交易不予支持。
申报材料:(1)2021 年、2022 年采购合同;(2)2021年、2022 年采购发票;(3)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按企业实际新增采购结算额的 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8.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
*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根据其上一年度服务业绩、省评价情况等,择优给予分级奖补:国家级平台最高奖补 50 万元、省级平台最高奖补 20 万元。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示范平台。
申报材料: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表(附件 5)和 2022 年度服务业绩证明等材料。
支持方式:根据企业 2022 年度服务业绩、省评价情况、省市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给予分级奖补:国家级 A 级奖补 50 万元、B 级 40 万、C 级奖补 30万元,D 级不予奖补;省级 A 级奖补 20 万元、B 级奖补 15万元、C 级奖补 10 万元,D 级不予奖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9.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策内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设备投资在 100 万元以上的已入库统计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对六大新兴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 15%的补助,对六大新兴产业非智能化技改项目、其他产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 12%的补助,对一般技改项目给予 1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 2000 万元,且单个企业每年补助不超过 2000 万元。
申报条件:(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已入库(纳入《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一套表平台》进行统计)技改项目,项目为制造业(不含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项目;(2)项目 2022 年设备投资额 100 万元以上,设备已购置到位,在项目现场,二手设备不予补助;(3)六大新兴产业是指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硅基生物基等新材料、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文化旅游和数字创意等六大产业,项目产业类别认定由企业申报,市相关部门认定;(4)智能化改造项目为 2022 年度市级以上(含市级)认定的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与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奖补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为适应财*资金项目管理需要,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节能审查的高耗能行业要提供节能审查文件;(2)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 6)、蚌埠市六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申请信息表(附件 7);(3)
购置设备发票,设备发票开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设备增值税发票。
支持方式:按*策予以兑现。
责任科室:投资和技术改造科、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张璟煜、刘长勇
联系电话:2153037、3115327
10.奖补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
*策内容:已完成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并通过省级评估的,按照完成省级评估当年该项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 30%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高于 200 万元。
申报条件:列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制造业重点领域产学研用补短板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任务结题名单,并尚未获过制造业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市级资金支持的企业。
申报材料:(1)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任务自评报告。(2)销售凭证,包括申报技术和产品 2022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等。(3)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和检测报告。
支持方式:对经第三方机构评估确认完成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同一项目,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单个项目由 1 个企业揭榜并完成攻关任务的,按该项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30%奖补,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项目由多个企业揭榜且同年度仅 1 家企业先完成攻关任务的,按该项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 30%奖补,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项目由 2个企业同年度完成攻关任务的,按该项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 30%奖补,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单个项目由 3 个企业同年度完成攻关任务的,按该项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或关键技术攻关应用到新产品上产生的销售收入的 30%奖补,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 60 万元。
责任科室:科技科 联系人:韩小桐
联系电话:2153038
11.奖补机器人购置
*策内容:对于购买工业机器人(自由度≥4)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策分别对购置 1—9 台的给予购置金额 15%奖补、对购置 10 台及以上的给予购置金额 20%的奖补,最高100 万元;对于超过省奖补上限部分市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200万元的支持。
申报条件:2022 年通过省购置机器人项目审核并拨付资金支持超过省*策补贴上限的企业。
申报材料:(1)机器人购置合同、清单、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该合同、清单、流水、发票应与省购置机器人项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资料一致);(2)机器人在企业工位上使用照片及对应出厂铭牌照片。
支持方式:推荐申请省*策分别对购置 1—9 台的给予购置金额 15%奖补、对购置 10 台及以上的给予购置金额 20%的奖补;对于超过省奖补上限部分市一次性给予不超过 200万元的支持。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刘长勇
联系电话:3115327
12.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
*策内容: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奖励,单价(或货值)在 1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价(或货值)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 1000 万元(含)以内价值的 15%加上超出 1000 万元价值部分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2022 年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
申报材料:“三首”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该合同、发票、付款凭证应与省“三首”项目申报材料中提供的资料一致)。
支持方式:对经省认定的“三首”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企业,单个产品给予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奖励,单价(或货值)在 1000 万元(含)以下的,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价(或货值)在 1000 万元以上的,按其 1000 万元(含)以内价值的 15%加上超出 1000 万元价值部分的 10%给予一次性奖补。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电子信息科
联系人:刘长勇、张航天、霍帅
联系电话:3125101、3115327、3125005
1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补助
*策内容:对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对其当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销售收入,按照销售额的 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20 万元。
申报条件:2022 年获得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2022 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到账(付款)凭证。
支持方式:对 2022 年主要工业设计产品销售收入,按照销售额的 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 20 万元。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14.工业设计项目补助
*策内容:对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当年实施工业设计并产业化的产品设计项目,按合同到位总额的 50%给予委托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额最低 10 万元(低于 10 万元不予补助)、最高 30 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我市地方贡献。
申报条件:2022 年我市规上工业企业委托工业设计机构实施并产业化的工业设计项目。
申报材料:(1)工业设计合同;(2)设计费发票及付
款凭证 ;(3)产品销售合同。
支持方式:按合同到位总额的 50%给予委托企业一次性补助,补助额最低 10 万元(低于 10 万元不予补助)、最高30 万元,且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对我市地方贡献。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15.绿色化生产项目设备补助
*策内容:对绿色化生产项目绿色化设备投资 200 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绿色化生产设备投资额的 20%给予最高200 万元补助。
申报条件:(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①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含废钢铁加工行业准入条件)的规上企业名单的生产设备投资项目;②列入省节能环保“五个一百”推介目录和省清洁生产导向计划的规上企业重点项目生产设备投资,达到目录列出的项目绩效;③节能和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年节能量 500 吨标煤以上或者减碳 1 万吨以上;④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节水 1 万吨以上或者废水利用率超过 50%且改造后提升 10 个百分点以上(废水年利用量不低于 1 万吨);⑤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达到环保要求且主要污染物(化学含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减排 10%以上的;⑥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新增资源利用达到一定规模,其中秸秆原料化利用不少于 2 万吨,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等综合利用量不低于 2 万吨,水泥窑生活垃圾协同处置不少于 2 万吨,废旧玻璃纤维(废旧玻璃)利用量不低于 5000 吨。(2)项目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的制造业项目,竣工时间为 2022 年度,绿色化设备投资 200万元以上,设备在项目现场,二手设备不予补助。
申报材料:(1)为适应财*资金管理需要,提供项目核准(备案)、环评、用地、规划等项目前期工作审批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材料;(2)绿色化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 8)和设备发票(设备发票开具日期为 2022 年 1 月 1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3)列入省目录项目、节能和
低碳技术改造项目、节水和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需提供主要绩效评价评估报告,列出计算过程并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
支持方式:按照绿色化生产设备投资额的 20%给予补助,最高 200 万元。
责任科室: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联系人:王京将
联系电话:2153039
(三)省级*策
省级*策项目依据省级有关申报通知实施。
1.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省级奖补
*策内容:对 2022 年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给予一次性奖补 200 万元。
责任科室: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 联系人:张航天
联系电话:3125101
2.专精特新企业省级奖补
*策内容:(1)奖补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免申即补,对省认定的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80万元。(2)奖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免申即补,对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3.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省级奖励
*策内容:对新进入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一次性奖励企业 100 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4.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奖补
*策内容:鼓励企业拓展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一批 5G 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培育一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省级给予一次性奖补 100 万元。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330
5.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省级补助*策内容: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提升。对通过国家数字化转型新型能力体系标准评估,评估等级在 3A、4A、5A级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省级分别择优给予一次性奖补 50 万元、100 万元、150 万元。
责任科室:工业互联网和产业信息化发展科
联系人:杨杰 联系电话:3125330
6.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省级奖补
*策内容:对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奖补),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对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奖补 100 万元。对省市综合服务平台奖补 50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7.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省级奖补
*策内容: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推荐申请省*策支持,分别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8.“创客中国”省级奖补
*策内容:对获得 “创客中国”安徽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省级每个分别奖补 50 万元、25 万元、10 万元。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9.“两化”改造省级补助
*策内容:推进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省级按设备购置额的 10%给予补助。
责任科室:投资和技术改造科 联系人:张璟煜
联系电话:2153037
10.支持机器人制造及应用省级补助
*策内容:经省认定的机器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对市内研制和使用单位,推荐申请省*策支持,分别按首台(套)售价的 15%给予补助。培育优秀产品进入《安徽省工业机器人产品推广应用目录》;对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名单的本市机器人企业,推荐申请省*策给予 10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我市机器人集成企业集成工业机器人的,推荐申请省*策按机器人售价总额的 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 100 万元)。
联系方式: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刘长勇
联系电话:3115327
11.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省级奖励
*策内容:鼓励机器人向高端方向发展。对机器人本体技术指标达到《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工信部联规〔2016〕109 号)中十大标志性产品要求且已批量应用的,推荐申请省*策给予机器人生产企业 10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200 万元;对高精密减速器、高性能伺服
电机和驱动器、高性能控制器、传感器和末端执行器批量应用于 6 自由度及以上工业机器人的,推荐申请省*策给予机器人零部件生产企业 50 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 100万元。对我市机器人企业在国内外举办大型宣传推介活动、举办机器人论坛和产需对接会,推荐申报省*策奖补,每次
按会场展位费、租赁费等的 50%给予补助,最高 100 万元。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 联系人:刘长勇
联系电话:3115327
12.“三首”*策省级支持
*策内容:在市给予奖励的基础上,推荐申报省“三首”*策支持。对近三年已评定的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投保综合险的企业,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按单台(套)年度保费的 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 300 万元。支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市场推广和场景应用,对经评定的“三首”产品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企业,省财*分档给予一次性奖补,合计最高 500 万元。
责任科室:装备工业科、产业*策规划和原材料科、电子信息科
联系人:刘长勇、张航天、霍帅
联系电话:3125101、3115327、3125005
13.“专精特新”挂牌省级奖补
*策内容:对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专精特新企业,推荐申请省*策支持的,每户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补。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14.“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省级补贴
*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推荐申请省级*策支持,按照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 1%/年对融资担保机构予以担保费补贴。
责任科室: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马斌
联系电话:3125048
三、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涉及的奖励补助支出,市与县按照 3:7 比例分担,市与区按照 5:5 比例分担。涉及地方贡献的,
按现行财*体制分级承担。单个企业的同一个项目只可享受一种投资类奖补方式,单个企业可叠加享受除投资类奖补外的多个称号类奖补。
(二)此前发布的有关*策与本细则*策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申报的项目,按本细则执行。此前*策有具体期限规定的,继续在有效期内执行,到期后执行本*策条款。
附件:1.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2.省级新产品奖补申报明细表
3.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
升级申报明细表
4.工业互联网服务载体建设投入明细表
5.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
情况表
6.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7.蚌埠市六大新兴产业技改项目申请信息表
8.绿色化设备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
附件 1
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
(企业名称) 谨就申请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经信局部分)项目资金申请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如有隐瞒、虚假等不实情况,愿负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
2.如项目申请中出现违规行为,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将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并对外公开相关违规信息,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财*如数退还资金;
3.配合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局工作,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按要求提供本单位相关信息和资料。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