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介绍一下《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 合肥市财*局关于印发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发改创新〔2023〕46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
市发改委副主任阚伟:2022年6月13日,省*印发《“科大硅谷”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了创新全球资源汇聚链接机制、创新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创新投融资模式等5个方面,22条*策举措。后续按照“科大硅谷”建设领导小组部署和《实施方案》要求,市发改委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单位,结合《实施方案》,经多轮意见征求和修改完善,制定了《支持“科大硅谷”建设若干*策》(以下简称《若干*策》),《若干*策》经合肥市*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3日正式印发。《实施细则》即为《若干*策》的具体落地实施方案,于2023年5月26日印发实施。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主要原则?
市发改委副主任阚伟:《实施细则》是对《若干*策》的细化和落实,主要制定原则与《若干*策》相一致,主要考虑以下原则:一是聚焦主体需求,组织召开多场交流讨论并广泛征求高校院所、企业、人才团队意见,梳理*策短点和盲点。二是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系统梳理研究北京、上海、深圳等近20个地区创新创业*策,进行吸收运用。三是打造*策特区,在享受省市区现有普惠*策基础上,结合“科大硅谷”建设需要,设计全新*策体系,精准发力,形成“普惠*策+专项*策”的组合拳,打造*策特区,促进要素集聚。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市发改委副主任阚伟:《实施细则》延续了《实施方案》的原则和《若干*策》的框架,在《若干*策》的链接全球创新资源、建立新型研发模式、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科技创业、汇聚创新创业人才、创新投融资模式等6个方面30条(含3条附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对于申报主体、申报时间、申报审核程序、申报材料的规定,并针对《若干*策》中的30条*策分别设置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细则》有何创新举措?
市发改委副主任阚伟:《实施细则》依托《若干*策》,以“有条件就首创,条件不足就向全国最好看齐”的原则制定了一系列*策体系,在“科大硅谷”内先行先试“全球合伙人”模式、职务发明转化按省市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的等额奖励、企业自主评价人才、职务发明在科大硅谷内转化按省市财力贡献给予一次性奖励等首创性*策,提供了对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小试中试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最高按投资额50%给予不超过2亿元配套,对“高精尖缺”人才按工资性收入形成的财力贡献超出15%的部分给予奖补,对“沿途下蛋”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具有突破属性的重点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亿元,允许管理团队以10%为上限跟投,给予股权投资奖励,最高可按20%比例计征所得税并根据相应省市财力贡献给予等额奖励等全国同类最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