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数字化集成创新应用,树立示范标杆,引领带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面向全市征集“灯塔领航”“数字化卓越运营”培育企业。有关通知如下:
一、入库培育企业条件
1.申报企业须在合肥市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3.申报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并愿意按照市经信局相关要求配合培育的全过程。
4.“灯塔领航”申报企业为链主企业或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亿元;聚焦全要素、全流程、全生态数字化转型,构建设备互联、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的技术底座,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打造技术实力强、业务模式优、管理理念新、质量效益高的新型工业生产制造体系;优先从获得过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工信部、省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中遴选。
5.“数字化卓越运营”申报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运用智能制造装备和数字技术,开展系统综合集成应用,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优先从获得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等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中遴选。
二、工作流程
1.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汇总上报、市经信局组织遴选,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2. “灯塔领航”企业培育库、“数字化卓越运营”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征集遴选一次。
3.市经信局将联合工信部赛迪研究院、麦肯锡、世界经济论坛等顶级咨询机构、国内外智库专家,对入库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咨询、培训等。
三、相关要求
1.入库企业需服从市经信局统一安排,按要求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高管、相关业务负责人等配合专家入企走访、调研、参加培育辅导等工作;对于不能按要求配合专家开展走访、调研、培训辅导等活动的企业,将移出项目培育库。
2.申报企业编制入库培育企业申报书(见附件),于2023年6月1日前报送至县区经信部门。
3.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6月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市经信局工业互联网处。
联系人:孙勇,电话:6358782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22日
附件
“灯塔领航”“数字化卓越运营”入库
培育企业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 报 类 别: □灯塔领航企业 数字化卓越运营企业
法 人 代 表: (签名)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单位诚信守法,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 写 说 明
一、填写单位应仔细阅读申报要求,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填写单位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填写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表达方式),既包括创新应用实践,又涵盖示范推广价值,杜绝虚构和夸大。
一、项 目 简 表
申报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
法人代表 | 组织机构代码 | |||||||||
注册地址 | 单位性质 | □国有 □民营 □三资
□股份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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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编码 | |||||||||
联系人 | 电话及手机 |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截至上年末的主营业务收入 | 员工总数 | |||||||||
所属行业 | ||||||||||
推动部门名称 | 部门人数 | |||||||||
申报项目的基本情况 | 项目名称 | |||||||||
项目方向
(每个项目选择一个方向) |
价值取向
□快速交付:以订单为中心的一体化供应链 □大规模定制:以客户为中心的体验 □扎根制造:以制造卓越为愿景 □最佳产品:以产品为中心的卓越产品生命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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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介 | 1. 基本情况(不超过300字)
发展历程、主营业务、市场销售、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基本情况
2. 核心能力(不超过300字) 在技术创新、行业深耕、应用实施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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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述 | (项目的起止时间、创新性、有效性、可推广度进行简要描述,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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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情况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自动化设备购置与改造 | 信息化软硬件购置 | |||||||
系统开发与
服务 |
其他 | |||||||||
资金来源(万元) | 银行贷款 | 自有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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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和意义
(二)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任务
(三)项目价值
项目创新性(首创、首用、首发的技术、应用、模式等)
项目先进性(与国内先进水平的比较)
项目可推广性(项目的成熟度及推广价值)
三、项目内容与成效
(一)项目技术方案与实施内容
(二)项目实施成效(包含但不限于利用工业4.0技术实现前沿应用,通过业务优化、技术赋能、组织变革、能力提升、环境可持续性等维度实践,实现持续价值创造,提升经济效益,同时实现规模化部署,将先进技术推广应用于广泛领域,实现持续发展和领先地位。)
四、示范作用
(突出项目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相关行业、相关区域、典型场景开展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项目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实际应用案例。)
五、未来展望
(进一步推进方向与思路)
六、相关附件
企业专利、获奖证书、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证明、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市级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智能工厂等试点示范项目(复印件)
(填报格式说明:请用A4幅面编辑,正文字体为3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GB_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