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大数据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通知 (3655) 发布于:2023-03-10 更新于:2023-03-10 来自: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项目申报

各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居巢经开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巢湖市人民*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的通知》(巢*〔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就巢湖市大数据类*策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时间范围

兑现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和各条款中所需材料(具体参照附件3)。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数据资源局数据管理中心;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策第20-1条(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为“免申即享”*策,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23年3月9日——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受理地点

市数据资源局(安成路与东塘路交叉口)四楼数据管理中心。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胡友韬;0551-82623823;sjzyglzx sina.com。

附件: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docx

3.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实施细则(大数据类).pdf

巢湖市数据资源局

2023年3月9日

附件3

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下*策实施细则(大数据类)

为贯彻落实《巢湖市人民*关于印发巢湖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的通知》(巢*〔2021〕62号)文件精神,规范*策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在巢湖市区域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记录良好,符合*策申报要求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审核程序

各条款申报和审核按“企业申报、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市数据资源局在巢湖市人民*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数据资源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企业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了解相关*策条款,并详细阅读实施细则,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及时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

(三)审核流程

企业所在乡镇(街道)、居巢经开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提交市数据资源局初审。市数据资源局将审核结果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联合审核。审核结果在巢湖市*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复审后,由市数据资源局上报市*审批,市财*局在收到市*批准文件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市数据资源局,由其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策第12条:对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的大数据企业,项目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分档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1.年度在巢湖市内开展数据资源服务入总额达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印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7.数据资源服务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报告的审计机构需提供近三年行业资信证明,报告中需明确项目实施区域,报告后附与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抵扣联〉、付款凭证《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等证明材料。

(二)*策第187条: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年度营收总额累计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申报条件:L 2021年度营收总额首次达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7.年度营收总额证明材料。

(三)*策第20-1条:经合肥市级新认定的大数据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首次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申报材料: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四)*策第20-2条:对新引进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大数据企业,在巢湖市直接投资且当年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达5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经市*相关主管部门认定,分别给予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累计投资额10%;和5%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和150万元。

申报条件:1.权威机构的排名证明申报单位为世界500强、国内行业20强(或细分行业前10强),申报项目研发完成并已正式上线运营,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合肥市认定的大数据企业(有效期内)。

申报材料:1.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巢湖市大数据类产业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扫描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5.2021年在有效期内的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复卬件;

6.当年在有效期内的权威机构排名证明;

7.“信用合肥”(http://credit,hefei.gov.cn/)企业查询截图;

8•企业固定资产和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报告的审计机构需提供近三年行业资信证明,报告中需明确项目实施区域,报告后附与明细表对应的合同、发票<抵扣联)、付款凭证《供货方收据或银行签章》等证明材料)。

四、附则

1.企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各项奖补资金的单位须提交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巢湖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策项目;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附件1)相关*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2.本*策与其他财**策不重复享受。各类专项*策与本*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本细则由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策咨询电话0551-82623823(市数据资源局)。

4.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若国家、省、市出台新的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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