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合办〔2021〕8号)文件精神,规范财*资金管理,本着透明、高效、规范、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外,其他符合*策规定条件注册地在合肥市行*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二、申报、审核及兑现程序
按照“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部门初审、联合审核、媒体公示、*审批”等流程办理。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本实施细则*策条款申报时间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和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中发布的通知为准。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市城乡建设局将不再受理。
2.申报方法
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第二,订阅相关*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第三,关注市城乡建设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市城乡建设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分配的权限审核材料。
3.兑现流程
市城乡建设局在*策申报截止日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工作、提出初审意见。联合审核小组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市产业*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单位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报市*审批。经市*批准同意后,由市财*安排资金。
三、具体条款、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策第17条)
*策对应条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主体,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具体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建筑业企业主体,按当年发生贷款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申报条件:申请“*信贷”产品的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在合肥市行*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正常(纳税及营业收入较为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3.企业符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关于建筑业企业“小型”、“微型”划分标准;
4.企业有在建项目。
对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其2020年实际发生的一年期内贷款利息,按贷款发放当期(以借款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低于LPR的按实际利率计算)给予最高50%贴息,贴息金额低于1万元的不予兑现,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贴息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合肥市“*信贷”贴息申请表(信用贷款)、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等。
(二)鼓励加快升规入统(*策第23条)
*策对应条款: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具体内容: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当年入统的企业,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奖补1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
申报条件:1.注册地在合肥市行*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相应资质的建筑业企业;
2.符合统计部门条件规范纳入建筑业企业统计名录库;
3.当年入统的企业,且当年完成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的奖补1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补30万元;
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入统当年统计报表(企业提供统计部门一套表系统中的生产表和财务表,市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核实)等。
四、附则
1.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2.本*策与其他财**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得同一奖项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奖补。
3.本实施细则所列*策条款,须经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上报,企业申报主体须同时准备纸质材料一式3份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县(市)区、开发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后,将经单位盖章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送至市城乡建设局相关处室。
本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由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财*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62692765。
相关答疑(非正文):
一、今年合肥市高质量发展*策(建筑业部分有4条——第8条、17条、22条、23条)的实施细则(附件2;目前,只有第17条、23条出台了细则;第8条由我局产业办、市经信局具体负责;第22条总部经济,由市财*局统一拟订实施细则,目前正在拟制),已与市财*局 联合印发,已拟定细则的这2条(17条、23条)均为事后奖补*策(往年的“借转补、事后奖补”条款都已到期,不再执行)。
二、下步,我局会发布兑现通知,会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的细节。大概流程:1.(17条)企业想获得贷款贴息补助的,首先各县市区要推荐(盖章),经我局审核通过后,将企业信息推送到“信易贷”平台。平台内的各个银行会对企业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愿意贷款给企业的银行 自行发放贷款(这个事不需要住建部门参与,完全由银行决定)。贷款到期(贷款期限一般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款后,按照细则里规定的流程(也需要县市区在“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贴息奖补资金。2.(23条)升规入统(一定要是2021年入统、2022年兑现奖补资金),请参见实施细则。3.企业申请资金的申请经市*审批通过后,兑现奖补资金。4.只能奖补小、微建筑业企业。
三、按照*策条款要求,今年应该兑现不了奖补资金(原因:1.升规入统--要求今年入统、明年奖励。*策是今年刚出的,不能兑现去年入统的企业。今年的统计数据要到明年1月中旬才能发布。2.贷款贴息--今年企业先在“信易贷”平台里获得相关银行发放的贷款,按期还款后,才能申请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