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合科〔2021〕108号)文件要求,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经信局、财*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现将第四批拟认定的5家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3年2月15日至2023年2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市科技局纪检委提出。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方式。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平台建设处
联系电话:0551-63538657
市科技局机关*委(纪检)电话:0551-63538658
序号 | 中心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低碳能源新材料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 合肥国轩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2 | 量子精密测量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 国仪量子(合肥)技术有限公司 |
3 | 新冠肺炎小分子抗病毒药物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 安徽贝克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4 | 温室气体监测与数智双碳平台合肥技术创新中心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 | 微生物制造及食品应用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