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管理,现就做好202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服务活动开展情况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平台要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平台功能,放大平台效应,积极提升专业能力,聚焦中小企业急难愁盼之事,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并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填报《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测评表》(附件1),并汇总填写《合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表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含盖章扫描件)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反馈至市经信局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处。
三、对于不按时间和要求提交测评材料或弄虚作假的示范平台,视为本次测评不合格,情节严重者将撤销其示范平台称号。本次测评是年度测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评优推荐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薛峰、王珣,联系电话:0551-63537875;
电子邮箱:794102981 qq.com。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