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增产增收*策条款》实施细则印发

*策汇编 (4195) 发布于:2022-11-09 更新于:2022-11-09 来自: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财*部门:

为认真落实《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肥市财*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增产增收*策条款〉的通知》(合经信〔2022〕1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增产增收*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局

2022年11月8日

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增产增收*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合肥市财*局〈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增产增收*策条款〉的通知》(合经信〔2022〕169号)文件精神,规范*策资金管理,本着统筹指导、简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奖补主体

在合肥市行*区域范围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不享受本*策。

二、兑现流程

本*策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三、奖补条件

(一)*策第1条:单月增产奖

*策内容:对上半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以下奖励:6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20%、20%(含)-30%、30%(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2、3万元。

奖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6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20%、20%(含)-30%、30%(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2、3万元。3.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有基数。

(二)*策第2条:季度增产奖

*策内容:对上半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以下奖励: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含)-10%、10%(含)-15%、15%(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2、3万元。

奖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二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含)-10%、10%(含)-15%、15%(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2、3万元。3.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有基数。

(三)*策第3条:行业增产奖

*策内容:对上半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以下奖励:生物医药、平板显示的规上工业企业,6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20%、20%(含)-30%、30%(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2、3、4万元。

奖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属于生物医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2761、2762、2710、2720、2730、2740、2780、3544】、平板显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属于3974】企业;3.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6月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20%、20%(含)-30%、30%(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2、3、4万元。4.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有基数。

(四)*策第4条:产能释放奖

*策内容:对上半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分档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以下奖励:对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无基数的规上制造业企业,6月份营业收入较5月份环比增长10%(含)-15%、15%(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2、3万元。

奖补条件:1.合肥市范围内通过统计部门网上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的规上制造业企业;2.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无基数;3.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6月份营业收入较5月份环比增长10%(含)-15%、15%(含)以上,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2、3万元。

三、附则

(一)企业原则无需纸质材料,具体以通知要求为准。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并纳入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黑名单库,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策;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本*策单户企业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500万元。本*策条款之间及本*策与其他市级同类奖补*策,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三)本*策在合肥市范围内有效,由市经信局会同市财*局等部门负责解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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