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关于申报兑现2022年检验检测服务业奖补*策的通知

申报通知 (6031) 发布于:2022-08-26 更新于:2022-08-26 来自: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申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策》(合办〔2021〕8号)(以下简称《若干*策》)要求,现决定开展《若干*策》中检验检测服务业奖补*策申报兑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8月26日-9月10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其次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订阅相关*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再次关注市市场监管局在部门官网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市市场监管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资料。

网上申报受理后,申报单位应将纸质申报材料先送辖区市场监管局初审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点:合肥市宿州路与环城北路交口,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办公区713室)。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若干*策》第11条:支持专业服务平台建设

对新建(扩建)检验检测专业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

1.申报条件:

(1)依法在合肥区域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服务我市先进制造业、战新产业、社会民生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2)具有必备的环境、设备和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认可批准文件;

(3)新建是指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前首次获取资质认定认可证书的机构,或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内设检验检测机构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前分离改制为新的独立机构,且未获得过该项奖补*策;

(4)扩建的检验检测机构是指2021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4日前投资总额达标且通过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认可扩项评审;

(5)新建和扩建的检验检测机构,年投资总额需达到500万元以上,扩建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年营收增速需超过20%。

2.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申请表及承诺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认证机构批准文件,以及其他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4)反映机构投资总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购置的合同、发票等,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

以上第(2)、(3)、(4)项应提供原件查验。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策与其他财**策不得重复申请享受。

2.失信企业或行为不在本*策支持范围内。

3.CMA机构营收增长率参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年报表统计数据。

4.新(扩)建的检验检测机构为事业单位的,取得经营收入不得小于财*补助类收入之和,且增速需超过20%。

5.申报企业(单位)须书面承诺同意相关*部门查询验证其纳税、社会保险缴纳、银行贷款和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关内容。

6.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金东宛 62315527

陈国友 62315524

附件:1.服务业扶持*策财*资金申请表

2.产业*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3.申报企业(单位)承诺书

2022年8月25日

附件.docx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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