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工业水效提升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22〕72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2〕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经信局会同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和园区,按照自愿参与原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
(二)初审。各市经信局会同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后,于8月19日前将地方推荐文件、推荐表(《通知》附件3)和企业、园区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等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三)复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园区名单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被命名为2022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并授牌。节水标杆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推荐。对获得安徽省节水标杆的企业、园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联合推荐参加水效领跑者遴选。
二、加强宣传和*策支持力度
各市经信局、水利(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积极鼓励、引导本地区企业、园区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资金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策,加强对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策支持力度。
三、注意事项
有关附件请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或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
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罗国平,0551-62871743;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谢继良,0551-62128516;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陈梦吟,0551-62601839;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张明天,0551-6335610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