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我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总*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东中部地区连片市场优势,紧扣扩大内贸市场、拓展外贸市场、提振消费市场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积极发展流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促进更大范围、更有效率、更高水平的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加快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建立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
到2025年,全省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效率不断提高,流通成本显著降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万亿元,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2%左右。
二、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
(一)提高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培育资源整合能力强、经营网络覆盖广的大型贸易商,提高进口大宗商品大规模集中采购水平。(省商务厅负责)落实邮*普遍服务业务与竞争性业务分业经营。(省邮*管理局负责)积极参与全国性能源、粮食等资源性交易平台建设,争取设立长三角煤炭交易储备中心。(省能源局负责)依托省大数据交易中心,探索规范的数据市场化流通、交换机制。(省数据资源局负责)高标准建设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完善流通领域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鉴定、评估、定价和交易机制。(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化工、纺织、粮油等行业企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安徽证监局负责)在流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广企业标准总监制度,推动基础设施、作业规范等标准衔接应用,加强与生产领域规则标准对接。(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优化“一网通办”“一窗办成”业务流程,推进流通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商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完善流通领域融合发展业态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统一优化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流通领域商协会、中介组织作用,完善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省民*厅负责)对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不得要求在本地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支持各地围绕流通企业全生命周期推行“一件事”改革,探索推广“企业点菜”方式。加强流通领域市场竞争状况评估,依法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强化跨区域行*执法协调配合。到2025年,公平竞争环境社会满意率力争达到95%以上。(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专栏1 深化现代流通市场化改革工程
加快推进国有资源整合。推动全省港航、机场等资源整合,推进省通航集团建设。(省国资委负责)
积极推进标准优化提升。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鼓励企业公开更高质量的流通规则和标准。每年主导修订一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建设一家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三)健全现代商贸流通设施网络。加快合肥、马鞍山、池州、黄山等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开展夜间文旅消费“四个十佳”品牌遴选与评选,释放文旅夜间消费潜力。(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依托芜湖港建设煤炭储备基地。(省能源局负责)推动合肥淮河路步行街创建国家级示范步行街。推动皖北和皖西地区建设农副产品、中药材、药品等区域性专业市场。到2025年,认定省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5—8家,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或商业综合体40个左右,培育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商贸枢纽型市场3—5家。(省商务厅负责)
(四)推动商贸流通业态转型升级。鼓励电商多渠道多场景跨界发展,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推进实体商业多业态多模式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场景式、沉浸式、体验式、互动式消费场景,支持在社区发展24小时零售、无人零售。引导电商平台、传统企业发挥流通数据优势,提升产销衔接水平,拓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深度发掘消费潜力。到2025年,网上零售额达到36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连锁经营等方式走出去,向生产、物流、金融、网络信息等上下游拓展,实现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鼓励传统中小微商贸企业发掘细分市场,拓展经营领域,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到2025年,培育年销售额过百亿元商贸企业20家,年销售额过50亿的商贸企业50家。(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实施商贸服务畅通行动,拓展皖美制造、皖美农品、皖美旅游、皖美味道等发展空间,开展“皖美制造•畅行全球”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建设合肥、芜湖、安庆、马鞍山、宣城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以及一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园。推进蚌埠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合肥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中国声谷建设国家语言服务出口基地。在合肥中欧班列沿线等地布局海外仓。利用好RCEP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推动扩大产品进出口。到2025年,培育省级出口品牌400个,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亿元。(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提升工程
健全现代商贸流通设施网络。建设“5分钟便利店+10分钟农贸市场+15分钟超市”便民生活圈。每年认定省级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1—2家。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或商业综合体8—10个。培育年交易额超1000亿元的商贸枢纽型市场1家左右。(省商务厅负责)
促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支持皖江地区建设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商品采购集散中心,鼓励皖南地区建设文化旅游特色商品集散中心。每年培育省级出口品牌80个左右。到2025年,我省企业建设、使用海外仓超过400个,公共海外仓服务省内企业超过1000家。(省商务厅负责)
支持流通企业做大做强。2022年建立商贸流通重大项目库。利用商贸流通发展资金,每年培育限上商贸流通企业1000家左右。(省商务厅负责)到2025年,培育国家星级冷链物流企业10家以上,各市至少成立1家市级物流业商协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民*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体系
(七)构建现代物流设施网络。支持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提升合肥陆港型、芜湖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合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功能,布局建设示范物流园区和冷链集配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产销两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完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省商务厅牵头,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创建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3—4个、国家物流枢纽5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八)拓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加强工业园区、专业市场等物流基础设施统筹布局、联动发展,争创国家物流枢纽经济示范区。(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推进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信息平台与江淮大数据中心互联互通。(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南陵全国快递科技创新试验基地。(省邮*管理局负责)推进芜湖、亳州等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建设。(省商务厅负责)支持合肥等城市发展高铁运邮。(省邮*管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激发流通主体发展活力。支持骨干物流企业通过战略性兼并重组、联盟合作、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提高行业竞争力,在供应链服务、智能仓储、多式联运等领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领军企业。引导物流企业与煤炭、粮食、矿产、建材等企业紧密合作,提升采购、运输、仓储、通关保税等物流服务功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培育壮大专业化第三方医药物流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新增5A级物流企业5家左右、4A级物流企业100家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国际物流竞争力。拓展日韩、东南亚和港澳台的国际及地区航线,加密美国、欧洲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等国际货运航线。争取每年新开通国际全货机航线2—3条。(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市*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合肥国际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支持芜湖等有条件地区申建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构建“安徽123快货物流圈”。(省邮*管理局负责)创建中欧班列集结示范工程,增加“江淮号”“奇瑞号”“康宁号”等定制班列开行量,开展“合新欧+运邮”跨境寄递服务。(省口岸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支持开行到上海港、宁波舟山港的铁海联运班列。(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港航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到2025年,中欧班列开行列数突破1000列。(合肥市*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合理优化库点布局。(省应急厅负责)科学确定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及时修订储备目录。推进“智能皖储”信息化建设,强化动态监管。(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推动建立长三角应急物流协同联动机制,构建一体化应急物流保障体系。到2025年,布局建设应急物流转运场站30个左右。(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专栏3 现代物流体系优化提升工程
促进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每年组织认定省级示范物流园区6家左右,推动物流园区智慧化改造。争创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每年遴选省级冷链物流基地3—4个,产销冷链集配中心25个左右。组织召开重大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本。逐年逐季逐月推动落实重点任务,系统推进物流业提质增效降本。到2025年,物流相关行业增加值达到8000亿元。争取全省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平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左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交通运输支撑能力
(十二)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物流功能。统筹利用干线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资源,联通加密对外联系通道,加快形成“三纵五横五联”综合运输通道布局。建设以合肥为中心的多层次轨道交通网、多层次高等级公路网,支持合肥创建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快递企业通过“邮快合作”“快电合作”“快商合作”等模式建设乡村快递公共服务站。(省邮*管理局牵头,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和“快递进村”工程。到2025年,建设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3个左右,创建国家农村物流服务品牌3—5个。(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交通运输组织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国家和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引导企业提供全程“一次委托”、运单“一单到底”、结算“一次收取”服务。加强煤炭、粮食、建材、能源、原材料等大宗商品运输通道接卸能力,稳步提高铁路、水路运输比例,推进中长距离运输“公转水”“公转铁”,增强集装箱多式联运衔接能力。到2025年,创建省级多式联运示范工程30家左右,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比例达85%。(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港航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交通设施智能化发展。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和氢燃料动力船舶、动力车。完善充换电、加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推动成品油码头、加油站加装油气回收系统和在线监测设备。到2025年,城市公交车辆新能源汽车占比达75%。(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在合肥、芜湖、蚌埠等地布局建设一批智能化转运中心。(省邮*管理局负责)发展直升机、无人机等航空装备制造业,建设安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基地(试验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
专栏4 综合交通运输支撑工程
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物流功能。推动皖江地区大通道大枢纽建设,推进皖北地区路网提质扩容加密,强化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对外联通通道建设,深化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交旅融合发展。实施“翅膀上的安徽”建设工程。实施“通江达海”工程。实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优化。到2025年,铁路网覆盖90%以上县(市),其中高速铁路网覆盖80%以上县(市)。(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高速公路密度达到485公里/万平方公里以上,基本建成“五纵十横”高速网络、“一纵两横五干二十线”内河航道主骨架,建成“一枢七支多点”机场体系。(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建设芜湖等智慧绿色港口,开展智慧港口试点示范。打造引江济淮智慧航道。推进建设合肥等智慧机场。协同推进宁芜等智慧公路示范项目。以合宁、宁芜等智慧高速公路为试点,推进智能应用。研究推进G60科创走廊高速磁悬浮通道布局和合肥—芜湖试验工程建设。(省交通运输厅负责)
六、强化流通领域金融支撑能力
(十五)完善流通领域金融服务。建立健全流通领域保险、融资担保等配套机制,合理分散金融机构信贷风险。引导保险机构完善流通领域货物运输等保险服务。建立流通领域融资项目库。推广亳州药都农商行经验,建好用好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和“信易贷”平台。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加大对商贸、交通物流、农村流通等金融支持力度。到2025年,建成中小微企业融资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省、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金融机构优化融资和结算服务,有序发展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推动应收账款和存货等动产资源权属“应确尽确”。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债融资,签发供应链票据。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便利的供应链票据贴现融资,丰富营业中断险、仓单财产险等保险服务供给。到2025年,力争培育全国性供应链金融企业(平台)1—2个。(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流通领域信用支撑能力
(十七)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系统。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依法依规建立重要产品追溯系统。在茶叶、中药饮片等领域探索开展追溯体系试点。开展食品、中药材追溯标准化工作,健全重要产品追溯数据信息。支持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查询服务。加大可追溯产品推广力度,扩大可追溯产品消费规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支持合肥、淮北、芜湖、安庆等市开展全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点。建立行*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加速办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推进皖江六市、皖北六市城市信用合作。推动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依托长三角纳税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跨区迁移企业的信用评价和应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现代流通领域信用和金融支撑工程
加强现代流通领域信用支撑。深入推进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等领域追溯系统建设,推广应用“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完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提升现代流通领域金融支撑。共建“信用长三角”平台,实现与“信用安徽”网站互联互通。完善省、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功能,构建省、市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建成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
八、保障措施
(十九)加强组织实施。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发展难题。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结合发展实际,细化任务举措。相关商协会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夯实项目支撑。建立部门协调项目、帮扶企业的联系协调机制,强化要素和服务保障。每年选择一批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推进具备条件的重大项目抓紧上马,能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竣工投产。(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重要通道、重大设施和重大项目的用地空间预控。探索增加支撑新业态发展的混合用途土地供给。支持各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稳妥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物流基础设施。(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地方*债券建设流通基础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多层次流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探索“*产学研用金”育人模式,打造现代流通领域高端智库。(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统计监测。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行业发展情况。支持依托行业商协会完善现代流通统计监测体系,探索构建流通统计监测大数据平台,健全统计样本库,提高数据分析能力,及时掌握流通体系发展情况。(省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