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县*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肥西县2022年应对疫情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策》已经县*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肥西县人民*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肥西县2022年应对疫情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策
为减轻疫情对市场主体的冲击,肥西县设立专项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助企纾困促发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如下*策。
一、强化企业稳产增收支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业企业二季度营收同比每增加1000万元,规上服务业企业二季度营收、限上批发零售企业二季度销售额同比每增加500万元,限上住宿餐饮企业二季度营业额同比每增加200万元,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从县外总部争取新增订单、新产品生产,根据订单与新产品生产量,给予“一事一议”*策支持。(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二、强化企业物流运输支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二季度实际发生物流运输费用300万元以上的,按比上年同期新增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经信局)
三、强化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强化对金融机构信贷投放考核力度,督促县域内金融机构不断加大新增信贷投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金融*策,确保不抽贷、不断贷。对申请“新型*银担”*金融产品新增贷款,给予全额担保费补贴。对我县县域实体经济企业新增贷款100万元以上且贷款期1年及以上,给予1.5个百分点的贴息补助,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县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四、强化企业房屋租金支持。对承租本县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免收房屋租金必须落实到最终承租户。(责任单位:县财*局)
五、强化企业用工服务支持。对县内企业通过灵活用工、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按3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补贴。对企业招用非合肥市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县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通过“共享用工”模式输送员工到县内企业就业,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按每人700元标准给予输出企业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本*策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本*策与省、市、县其他相关*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策责任单位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负责解释并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