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财*局,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关于促进 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的意见》(皖发〔2022〕 9号) , 切实帮助 困难企业渡难关,现就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
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租范围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事业单位房产的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 月) 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 人。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界定按照《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程序
( 一) 摸清底数.各单位要尽快排查承租方情况,切实摸清 底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免收房租 方案。
( 二) 主动服务.各单位要切实转作风、办实事,积极主动 联系符合*策条件的承租方,沟通协商免收房租事宜.对不符合
*策条件的承租方,做好沟通解释工作,避免引起纠纷.
( 三) 精简流程.各单位要积极落实 " 免申即享 " 要求 ,确 需履行相关程序的,应精简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主管部门备案,确 保免收房租工作规范高效.涉及非税收入退付的,应按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 一) 严格责任落实.各市财*局,省直各部门、单位要高 度重视免收房租工作,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指定专人
负责,及时调度工作进程,确保应免尽免.
( 二) 严肃工作纪律.各市财*局,省直各部门、单位要严 肃工作纪律,防止出现借机随意扩大免收范围、输送不当利益等
行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
(三) 加强监督检查. 各市财*局、省直各部门要积极开展
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免收房租*策,及时公布举报电话,杜绝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推诿扯皮,对于违 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按有关规定 追究责任。省财*厅将省直部门、单位落实免收房租*策情况纳入非税收入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各市财*局、省直各部门于3月25日、4月10日、5月10 日将本地区、本部门《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报送省财*厅资产处(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 曹若菊 0551-68150441;
邮 箱: 904809849@qq.com.
附件:
1.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 ( 省级 )
2.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 表 ( 地市 )
附件 1
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省级)
填报单位: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序号 |
出租方信息 |
涉及房产信息 |
承租方信息 |
租金免收情况 |
备注 |
|||||||||||
应免金额(元) | 实际免收金额(元) | 应免未
免金额 合计 ( 元 ) |
预计完 成时间 |
|||||||||||||
单位(企 业)名称 | 地址 | 出租面积 (平方米) | 名称(姓名) | 联系方式 (手机号码) | 企业性质 | 2 月 | 3 月 | 4 月 | 2 月 | 3 月 | 4 月 | 免收方 式 | ||||
注: 1.企业性质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选填.2.免收方式可填退还租金、免收租金等.3.本表由各主管部门汇总报送.4.由省国资委、省委宣传部监管的国有企业*策落实情况不在本表 填报.5.本表请用A4纸打印.
附件2
2022年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情况统计表(地市)
填报单位: 市财*局
填报时间:
序号 |
市财*局 |
出租房产 面积合计 (平方米) |
承租户数合计 |
租金免收情况 |
备注 |
|||
应免金额合计 ( 万元) | 实际免收金额合计 ( 万元) | 应免未免金额合计 ( 万元) | 预计完成时间 | |||||
。 |
…县(区)财* 局 | |||||||
2 | …县(区)财* 局 | |||||||
3 | …县(区)财* 局 | |||||||
合计 |
注: 1.由各市财*局汇总填报县(区) 财*局数据.2.由国资委(国资办) 监管的国有企业*策落实情况不在本表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