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法〔2020〕101号),进一步提高全省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以数字赋能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第五批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包括示范企业和示范平台两个类别。其中,示范企业的重点申报领域主要聚焦在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定制化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方向,也可包括上述以外、服务型制造特征明显的其他创新模式。示范平台包括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是汇聚生产设备、专用工具、生产线等制造资源的共享制造平台。
(一)注重成效。重点考察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方面的成效,包括服务要素投入、服务收入、服务对收入和利润增长的贡献率等指标。
(二)注重创新。重点考察在模式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的举措,以及对企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产生的推动作用。
(三)注重融合。重点考察制造业以服务为纽带与产业链上下游融合情况、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情况,以及由此带来的资源效率提升、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降低情况。
(一)共性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申报主体应具备服务型制造特征,符合“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见附件1)明确的方向与要求。
3. 申报主体在近两年内(2020年1月1日以后)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二)专项条件。
1. 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转型特点的制造业企业。在本行业或细分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等应具有一定优势地位。企业能够围绕核心制造能力开展模式创新并形成竞争力,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信息网络平台建设、服务绩效、生产服务类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2. 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也可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服务机构,可以面向行业提供专业服务,也可以面向区域提供综合服务,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两年。平台应提供研发设计、知识管理、工业技术、人才、融资、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并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认真学习发展服务型制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制造业企业服务化转型的重要意义,遵循*引导、自愿申请原则,组织初步评审并推荐上报。省属企业及*驻皖企业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经信局统一申报。
(二)请申报单位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文件公告”栏中下载申报书和表格等资料。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见附件2)要求组织编写申报书,并认真填写表格。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各市经信局负责本辖区申报材料的汇总、审核,并填写“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各类申报书、申报汇总表和随附材料(一式1份及完整电子版)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产业*策处)。
(四)我厅将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评审,结合必要的现场审查等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名单,并组织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型制造转型经验,带动全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水平整体提升。
联系人:王亢,钟书友;联系电话:0551—62871855,62871938;电子邮箱:wangkang@ahjxw.gov.cn。
1.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
2.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书
3.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申报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24日
附件1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基本条件
一、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领域
(一)供应链管理。制造业企业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开展生产物流的优化管理,促进供应链各环节数据和资源共享,实现提质增效。打造供应链协作平台,为供应商、分销商、客户以及线下、线上渠道等提供全产业链一体化管理服务和能力,开展高效运用订单管理、物流配送、仓储库存等供应链服务。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造业企业以客户为中心,延伸服务链条,实施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生产与服务资源,提高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在线监测、故障预警、诊断维修、回收利用等全链条服务能力。建设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平台、产品数字孪生体等,提高产品生产数据分析能力,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
(三)总集成总承包。制造业企业具有系统集成和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服务能力,依托核心装备、整合优质产业资源,建设“硬件+软件+平台+服务”的集成系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产品设计、方案咨询、项目承接、建设运营等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开展交钥匙工程(EPC)、建设—移交(BT)、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多种形式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四)定制化服务。制造业企业具有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综合利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加强体验设计、畅通体验渠道、优化体验环境,增强客户的参与度和交互性,实现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的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
(五)节能环保服务。制造业企业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开展产品回收利用及再制造服务,向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变,成立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或与专业环保治理公司合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水资源管理,开展节能诊断、能量系统优化、项目建设运维、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等新型环保服务。
(六)生产性金融服务。制造业企业不断创新模式,拓展业务范畴,向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延伸,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通过建立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方式,围绕自身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实现信息和数据共享,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七)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制造业企业依托产品、技术和人才等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和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为专业化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商。加强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服务资质管理和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水平。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相关仪器设备和共性技术研发,发展工业相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检测模式,面向区域、行业开放检验检测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八)其他创新模式。制造业企业跨界融合、协同对接多方资源,强化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关联,加快业态模式创新升级、丰富多元,探索形成的服务型制造新模式。
二、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方向
分为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和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两类。平台必须有稳定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其中,面向行业或领域的专业服务平台,主要满足本行业或者本领域制造企业的研发设计、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远程诊断运维、系统解决方案等服务需求。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具有线下服务的良好业绩。有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业技术服务能力和工业数据沉淀能力。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主要支撑本区域或者园区制造业企业在生产性服务业务方面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商务服务、人才服务、共性关键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建有网络服务平台,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发挥横向整合和集约资源优势,为服务对象在项目建设、企业运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行 业 类 别
申 报 领 域
申 报 地 区 市 县(市、区)
填 表 人 电 话: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表
填报说明
一、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其中,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关参考提纲;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各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其中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地 址 | 邮编 | ||||||||||||
企业性质 | |||||||||||||
成立日期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联系人 | 手 机 | ||||||||||||
邮 箱 | 传 真 | ||||||||||||
主营业务 | 所属行业 | ||||||||||||
申报领域
(单选) |
□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 □定制化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其他创新服务____ | ||||||||||||
从业人员 | 员工总数 | 研发和设计人员比例(%) | 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比例(%) | 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 | |||||||||
服务型制造主要做法、典型案例 | (可另附页) | ||||||||||||
企业所获国家、省奖励情况 | |||||||||||||
2018年1月1日以来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及完成情况(3个及以上)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完成情况 | ||||||||||
1 | |||||||||||||
2 | |||||||||||||
3 | |||||||||||||
经营管理情况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
资产总额(万元) | |||||||||||||
资产负债率(%) | |||||||||||||
营业收入(万元) | |||||||||||||
其中,综合服务收入(万元) | |||||||||||||
税金总额 (万元) | |||||||||||||
利润总额(万元)) | |||||||||||||
服务型制造投入(万元) | |||||||||||||
净利润增长率(%) | |||||||||||||
研发设计投入比例(%) | |||||||||||||
企业累计获得专利(项) | 发 明 | ||||||||||||
实用新型 | |||||||||||||
外观设计 | |||||||||||||
填报单位意见及真实性承诺:
本申报表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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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经信局推荐意见:
单 位(章) 年 月 日 |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申报书正文
(参考提纲)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介绍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程、主营业务、核心产品等。核心产品在相关产业链中的位置及地位,主要客户群及销售地,主要竞争对手及与之对比情况,企业在行业领域中的地位。产品关键性能、加工工艺、技术实力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对比情况。企业研发创新情况,知识产权积累和运用情况,参与或主导相关产品国际国内相关技术、工艺等标准的制定情况。
二、企业服务型制造主要做法
1.结合所申报的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典型模式,介绍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情况;
2.企业服务型制造管理体系(各项制度建立、组织构建、开展服务型制造的环境保障等);
3.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的基础条件(软硬件设施条件、研发创新情况、已获得的省级以上立项计划、奖项等情况、合作单位情况、相关资质等);
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服务型制造人才队伍建设;
5.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方面采取的措施、典型案例、示范性特征(针对申报领域)、2019年1月1日以来服务型制造相关投入、开展服务型制造项目名称(3个及以上)、实施过程内容、完成情况及取得的主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企业服务型制造转型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企业在今后三年乃至更长时间在服务转型方面的发展思路,特别是结合所申报的典型模式,说明下一步发展的主要目标、关键举措和预期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专项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3、2021年度企业综合服务收入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所获的国家、省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相关产品的技术水平评价证书(鉴定证书)
6、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
申报书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 报 类 型
申 报 地 区 市 县(市、区)
填 表 人 电 话:
填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制表
填报说明
一、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由三部分组成,分别为申报表、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其中,申报书正文和附件分别参阅相关参考提纲;
二、申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各表项,并组织编写申报书,附件证明材料请使用扫描件(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对所填报的相关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申报材料请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其中申报书正文字体为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二级标题小四号楷体。
安徽省服务型制造示范平台申报书正文
一、平台基本情况
介绍平台的基本情况,包括创立发展沿革、发展目标,以及目前平台管理运营情况,包括主要制度、人员激励、能力提升、可持续发展等。
二、主要做法
说明平台在健全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等方面的思路、做法和成效。服务对象、服务团队、服务内容,在本行业或者本区域的地位。结合平台服务企业的案例,论述作为服务型制造面向行业的专业服务平台或面向区域的综合服务平台的核心服务能力,以及在提供服务后对本行业或本区域企业发展的影响。
三、经验总结
总结并提炼示范平台实施的示范经验。
四、下一步设想
介绍平台下一步在提供专业服务,降低交易成本,促进服务型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思路目标、主要举措,以及预期可能实现的经济社会效益。
参考附件
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021年度服务收入明细及相关证明
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等)
主要服务设备、仪器及软件清单
主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学历、职称证明
服务制造业企业客户名单及客户服务评价
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申报单位所获的国家、省奖励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单位认为可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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