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关于报送2022年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的通知》(见附件)要求,现就做好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大气治理、污水治理、环境监测仪器、固废处理等环保装备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提出推荐意见。
2.加强辖区内已公告规范企业的动态管理,组织已公告规范企业如实填写年度信息采集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3. 请各市经信部门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及审核意见、企业申请材料、已公告规范企业年度信息采集表等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联系人及电话:罗国平,朱珉;0551-62871743,0551-6287172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