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财*局、市公管局联合印发《合肥市*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今后,在合肥的*采购中,将通过预留份额、鼓励实施预付款、合同违约补偿等多项*策 “ 大礼包 ”,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力度。
*采购项目 为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 围绕目前影响合肥*采购营商环境提升的痛点和堵点,着力提升*采购透明度,积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的*采购营商环境。” 合肥市公管局相关人士介绍,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预算时,要求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合肥市将建立*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评审机制,对应评未评的采购项目不予进行采购计划审核。原则上 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类项目要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创新融资模式支持中标小微企业
接下来,合肥市将鼓励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面向*采购供应商的金融产品和优惠举措,加大*采购中标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一方面,整合现有 “ *采贷 ”“ *采保 ” 金融产品,统一纳入 “ *信贷 ” 金融产品,支持范围扩大到全部*采购中标中小微企业。同时,构建商业保理、信用融资、融资担保在内的*采购信用融资服务体系,依托大数据扩大 " 信用 + 信贷 “ 业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 ” 纯信用、低成本 " 的资金支持。
此外,还将通过建立*性担保机构 “ 零门槛 ” 担保机制、合作银行及保理机构低门槛审贷机制、财*风险补偿和贴息贴费激励机制等,全方位赋能*采购中标中小微企业线上融资。
鼓励实施预付款制度减轻资金压力
为了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今后合肥市将鼓励实施预付款制度。对于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采购人应根据供应商信用评定等级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在采购合同中予以约定。
其中,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30%,以人工投入为主的采购合同,一般不低于 10%。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比例可提高到 50% 以上,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最高可达 100%。约定预付款的,应于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同违约补偿机制保障企业权益
此外,合肥要求加强*采购合同执行管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对于违约、超期签订的合同,建立*采购合同约定补偿机制。
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如有延期返还履约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应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和补偿。
针对因*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企业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采购人应与供应商充分协商,给予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