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设立种子基金 扩大创新对象支持范围

安徽省资讯 (6045) 发布于:2022-02-22 17:20:13 更新于:2022-02-22 17:20:13 来自:合肥日报
项目申报

近日,合肥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的《合肥市种子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获悉,这支拟设立的基金,将填补此前相关基金支持体系中的空缺,在科研项目和创业团队进行成果转化的“最初一公里”介入支持,通过“扶早”“扶小”“扶优”等扶持*策,为初创企业,甚至是还未创办企业的优秀创新团队“播下”希望。

基金支持类别广“宽容度”高

此次拟设立的合肥市种子基金(以下简称种子基金)将择优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科技团队。

其中,包括在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大院大所、科技龙头企业所举办行业赛事的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海外留学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优秀本科毕业生等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技人才;具有职务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院(校)地合作共建协同创新平台副高及以上科研人员。

以“原始创新、源头创新、集成创新”为主要投资标的,种子基金将主要用于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产业化前景、拟进行转化的科研项目就地转化,科技团队就地创办科技型企业,培育创新创业主体和引导新兴产业集聚。

同时,该基金投资的“宽容度”也很高,建立了种子基金风险容忍机制,允许基金出现最高不超过50%的亏损。超出部分,以相关基金管理机构所分得的奖励资金为限进行弥补。

填补“支持”空缺 为更多创业者“播下”希望

记者注意到,管理办法在对投资对象的表述中,明确提出,“种子基金的投资对象为上述相关科技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若科技团队未设立企业,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六个月内设立企业。”“相关企业注册地在合肥市,且实际运营时间不满一年。”

这意味着,这只基金,将真正犹如一颗种子一般,为初创企业,甚至是还未创办企业的优秀创新团队“播下”希望,护航成长。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合肥已设立的相关基金体系中,尚无专门扶持高校院所科技成果项目在转化初期但未创设企业的科技团队,或针对运营时间不满一年项目的专项基金。而此次拟设立的合肥市种子基金,将这一空缺给填上了。同时,该基金与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形成联动,使合肥市多元化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体系更加完善。

“扶早”“扶小”“扶优”,在项目“最初一公里”介入支持……拟设立的合肥市种子基金,将能进一步保障科技成果能留尽留、能转尽转、能用尽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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