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机构是成果转化的“催化剂”、促进转化的“助推器”、产业发展的“加速器”,是沟通技术供需双方之间的“红娘”。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以下简称“合创券”)作为一种有价电子凭证,通过将传统的*策资金后补助转变为面向企业先行发放使用,后期再对接受“合创券”服务机构进行兑现及奖励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购买研发创新、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服务,降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本,驶上服务机构提供的创新“快车道”,激发企业主体创新活力。近期,市科技局围绕“合创券”发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围绕企业需求,完善*策措施。通过“问计于企”,依据调研走访中收集汇总的企业创新服务需求,重新修订出台了《合肥市创业创新服务券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从三个方面加大企业创新服务支持力度:一是扩大支持范围。将高企申报认定、成果评价、技术对接转让推广、技术经纪(理)人培训等科技服务纳入了支持范围。二是创新发券形式。在往期发行通用券的基础上,增加发行了专用券,主要用于高企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和成果转化中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服务。三是升级“合创券”平台。增加了企业智能识别画像、企业信用信息智能比对、发券额度智能分配等功能,围绕企业资质及需求使领券更加精准合理,用券更加透明方便。
二是迅速部署落实,完成申领发券。《实施办法》出台后,市科技局立即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一是征集“合创券”服务机构。首批入库服务机构81家,包括科技咨询机构、检验检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10种类型。二是征集领券企业并发券。经企业申请,“合创券”平台和第三方机构初审及市科技局复核,共向702家企业发放“合创券”,总额度达4554.15万元,其中通用券额度3086.65万元,专用券额度1467.5万元。
三是及时总结经验,优化工作举措。围绕首批服务机构入库、领券企业征集和发券中遇到的问题,迅速拿出下一批申领发券优化措施:一是调整企业申报条件。进一步扩大“合创券”*策惠及面,放宽科技型企业申领条件限制,取消上年度营收额度限制,做到有“合创券”需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领尽领”。二是放宽服务机构入库限制。结合我市服务机构发展实际情况,放宽部分专业服务机构入库条件,取消会计师事务所等部分类型服务机构独立法人限制,促进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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