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5日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8月14日,芜湖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标识“春谷绿”,在南陵县奎湖湿地公园正式发布,标志着芜湖法院在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绿水青山,关系着生态环境质量,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2023年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当天,奎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成立。2024年3月1日,南陵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黄墓法庭正式揭牌。在今年全国生态日前夕,南陵县法院为提升司法服务环保的能力和水平,向全社会传播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根据南陵县域特点,创新设计发布了环境资源审判品牌——“春谷绿”。春谷是南陵古地名,绿色代表希望和蓬勃生机,该标识以绿水青山相结合为主题,选用代表南陵地域特色的奎湖和大工山为元素,山水之畔标注蓝色“春谷绿”字样,彰显了芜湖法院以司法蓝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使命。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近年来,芜湖法院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护航美丽芜湖建设。2022年以来,芜湖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485件,审结443件。宝勋精密螺丝(浙江)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环境污染典型案例。安徽亚兰德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污染环境案入选最高法院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据了解,下一步,芜湖法院将进一步当好绿水青山裁判者、守护者、传播者,更好地履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职责使命,为芜湖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建设人民城市筑牢绿色生态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