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能源集团所属皖丰长能公司通过能源聚合商模式,助力长丰能源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完成安徽第一单分布式光伏聚合交易。
为进一步完善绿色电力和绿证的市场化交易机制,促进分布式新能源的发展和应用,围绕省*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市场化交易试点的相关要求,皖能集团积极争取在长丰县下塘工业园开展试点,协助编制下塘工业园新能源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试点方案,由安徽省能源局正式印发组织实施。
方案下发后,皖丰长能公司、安徽智碳公司与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协同推进,成立工作专班,注册能源聚合商,制定交易合同模板,于5月28日顺利实现第一单分布式光伏聚合交易。本次交易聚合了合肥华帅公司、皖能光伏农业公司、皖能长丰新能公司共计92MWh分布式光伏电量,由皖能交易公司成功摘牌。
对发电企业,分布式电量可获得绿色电力权益价格约0.02元/千瓦时,提高发电收益,提升项目建设积极性;对用户,分布式能源参加能源聚合交易,用户可选择更加适合自身需求的电力服务商,降低用电成本,提高绿电消纳率;对电网,能源聚合可以整合分布式能源,实现能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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