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记者从安徽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徽省*近日修订印发了《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策》(以下简称新“三首”*策)。修订后的新“三首”*策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20条措施,在支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重大前沿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产品推广应用等方面更具针对性,将有力推动安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姚凯介绍,2020年,安徽省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整合实施“三首”*策,以省*名义印发《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策》(以下简称原“三首”*策)。截至目前,原“三首”*策共支持培育“三首”产品1415项,在助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填补国内空白以及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等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企业反映部分“三首”产品还存在推广应用难等问题。
修订后的新“三首”*策主要包括6个方面,共20条措施。对照原“三首”*策,重点对“强化检验检测”“实施示范应用工程”“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策”“加大*采购和国有企业采购等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育激励”“加大财*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策”“创新金融支持方式”“构建全方位宣传推广体系”等作了修改完善。
为更好发挥*策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自主创新发展、及时拓展市场,新“三首”*策从简化申报评定材料、提高评定频率、开辟检验检测绿色通道、加大*及国有企业采购力度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加强人才培育激励方面,符合条件的“三首”人才纳入安徽省特殊人才认定范围,为“三首”产品的单位和主要完成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三首”产品的专利申请,给予优先审查推荐,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
加大财*支持力度,对经评定为“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自主供应能力”等级的“三首”产品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目录的省内研制和省内示范应用单位,省财*按其单价(或货值)的15%分别给予奖补,合计最高1000万元。对省内企业投保“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综合险的,按年度保费的80%给予补贴,补贴时限为一年。每个企业每年保费补贴最高300万元。同时落实税收优惠*策,对企业应用“三首”产品开展研发创新的,其购买“三首”产品支出形成的费用、折旧或摊销,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税收优惠。
姚凯表示,接下来将通过线上线下、供需两端等多种方式,推动“三首”精准对接应用场景,快速打开市场。对于*策中的财*补贴、招投标、金融、人才等各项惠企*策,努力做到“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应享尽享”,让企业静心研发、专心创业、安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