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新闻办召开的“为企优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宿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该市金融助企纾困*策进行了解读。
今年以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会同人行、银保监局以及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多项金融助企纾困举措,推动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聚焦支持受困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信贷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存量贷款“应延尽延”、新增贷款“能贷尽贷”,力争全年实现新增贷款460亿元,新型*银担贷款74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以上。
加强融资担保支持。提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大幅拓展融资担保覆盖面,积极为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全方位、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做到续保续贷。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等*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可申请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额度300万元。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各级*策性担保机构今年4-6月份发生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按0.5%执行;市担保公司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在原担保费率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第一年减收0.4%、第二年至第四年减收0.2%。融资担保创新,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开发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信用担保产品,支持个体工商户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
加大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推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可按照季度环比余额增量的1%向人民银行申请激励资金,支持小微贷款和单户授信金额不高于3000万元的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加大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支持,鼓励银行加大首贷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合理设置小微企业“首贷户”授信审批条件,向“首贷户”倾斜担保资源,持续开展“税融通”业务,力争2022年税融通业务新增投放15亿元。
推动金融减费让利。实施企业贴息*策,对今年4-6月份新增1年期及以上的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不含续贷),给予对其实际执行利率50%最高单户不超过20万元的贴息补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作用,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持续降低的基础上继续下行,加大对普惠型小微企业减费让利力度。
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实施制造业纾困扶持措施,持续加大对制造业的信贷支持。金融机构信贷与亩均效益评价结果挂钩,在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对A类企业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担保方式创新、还款方式创新和利率优惠等金融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实施科创企业纾困扶持措施,鼓励银行机构根据科创企业“白名单”投早、投小,提升科创型企业首贷比。实施绿色领域纾困扶持措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环保与信贷衔接机制建设,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绿色、循环和低碳产业发展,健全绿色信贷内控管理,力争绿色信贷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施涉农企业纾困扶持措施,深入推进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专题活动,扩大融资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新农首贷”模式运用,推广“活体贷”、农机贷等新型金融产品,力争全年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施房地产业纾困扶持措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贷款和建筑企业流动性贷款支持力度,切实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融资需求。采取降低个人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落实首套住房最低20%首付比例等措施,引导房贷利率下行,切实满足居民的刚性及改善性购房需求。针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偿还按揭贷款的困难群体,及时灵活调整个人还款计划。实施上市奖补*策,对该市前三家首次实现上市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分别给予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的差异化奖励;对在境内外主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分阶段给予400万元奖励;对迁入该市的上市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
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完善*银企对接机制,会同经信、发改、科技等部门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企业融资需求,加大对金融机构对接情况的指导和考核。落实“主办行”制度,对有贷款或基本户的金融机构作为企业的“主办行”,主动与企业逐一对接,梳理企业融资需求,服务企业发展需要,确保对接融资活动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