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务院第166次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策安排,财*部下达我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129.24亿元。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所谓的留抵税额,简单可理解为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即出现了留抵税额。进项税指的是纳税人在购进货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时候支付的增值税额。而销项税,则指销售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一般而言,形成留抵税额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集中投资、货物生产周期较长等。
据悉,3月22日收到财*部资金文件后,省财*厅立即会商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全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再次进行详尽摸排,同步研究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并向省*报告相关情况。按照财*部7日报备的工作要求,我省资金分配方案提前5天,已于3月24日报财*部备案审核。省财*厅将在收到财*部备案同意通知的当天,将资金及时下达到市县。专项资金的“及时雨”必将有效弥补市县落实留抵退税形成的财*收入减收,有力支持大规模留抵退税*策在我省落地生效,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增强发展内生动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