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申报通知 (1680) 发布于:2024-02-22 更新于:2024-02-22 来自: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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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皖*办秘〔2022〕24号)和省*督查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根据《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督查激励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现将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拟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反馈省科技厅。

拟激励市: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

拟激励县(市、区):宁国市、和县、禹会区

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265120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技厅

2024年2月21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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