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皖*办秘〔2022〕24号)和省*督查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根据《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的督查激励评价办法》组织开展了评选工作,现将2023年度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拟督查激励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至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方式反馈省科技厅。
拟激励市:合肥市、滁州市、芜湖市
拟激励县(市、区):宁国市、和县、禹会区
监督电话:
省科技厅创新发展规划处0551-62651206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技厅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