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秘〔2021〕87号)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皖科区〔2022〕5号)要求,省科技厅牵头完成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2022年度高新区综合评价总体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
其中,
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
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区、芜湖高新区;
绿色发展和开放创新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芜湖高新区;
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蚌埠高新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551-62613526;
*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59203;
机关纪委:055-62659375。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