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芜湖、蚌埠片区及毫州、阜阳、滁州、马鞍山、宣城、安庆联动创新区:
为切实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发挥榜样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 2023年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标准,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生命健康、智能家电、绿色食品等当前我省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组织申报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二、各市申报企业名额:合肥市不超过9户,滁州、芜湖市不超过7户,安庆、宣城、阜阳、马鞍山市不超过5户,蚌埠、六安、宿州市不超过3户,淮南、淮北、毫州、池州、黄山、铜陵市不超过2户,各片区及联动创新区限1户。各片区及联动创新区需征求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意见后推荐上报。申报企业应是在本行业领域或地区内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具体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请按《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7月31日之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务中心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窗口(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及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gqb@ahjxw.gov.cn。
联系电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0551-62871860;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驻省*务中心窗口,0551-62999761。
附件: 1.安徽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企业汇总表
2.企业基本情况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