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文件要求,现就《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策措施》部分*策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申请项目在高新区内实施、且符合*策要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程序
高新区财*涉企系统:
https://zct.gx-hch.com/hfgxcyfc/public/cyfcw/login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后再登录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6655990。
三、纸质报送地点和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6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2023年1月6日下班前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建发局1301办公室。联系人:杨成、陈甲峰,0551-65311469。
四、申报条款
(一)建筑质量奖
建筑企业资质奖励。在省市*策支持的基础上区级配套支持:对注册、税收、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的企业,当年度新获得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的建筑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获得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度新获得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本年度市外新迁入企业,参照执行。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资质证书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二)精品工程奖
1.在省市*策支持的基础上区级配套支持:对当年获得“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奖”、“詹天佑奖”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对当年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钢结构金奖”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对当年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当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奖项)的园区建筑业企业,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奖励(其中20%奖励项目管理核心团队),同一项目不重复兑现。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网站公示截图等);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产业协同奖
对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高新区并承揽区内工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在责任履行、工程管理、项目履约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单位,择优给予通报表彰。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4.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年报表;5.申报条款所需证明材料;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申报资格否决:
(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
(二)企业承建的高新区项目因质量安全、农民工维权维稳等问题当年受到行*处罚的,该企业不享受*策支持。
高新区建发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