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度综合评价情况公示

申报通知 (4763) 发布于:2022-11-29 更新于:2022-11-29 来自:安徽省科技厅
项目申报

根据《安徽省人民*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秘〔2021〕87号)和《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皖科区〔2022〕5号)要求,省科技厅牵头完成了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度高新区综合评价总体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芜湖高新区。

其中,

创新能力和创业活跃度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芜湖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

结构优化和产业价值链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滁州高新区;

绿色发展和开放创新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滁州高新区;

综合质效和持续创新力排名前三名

合肥高新区、安徽阜阳界首高新区、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请实名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安徽路1号(邮*编码230091)

联系电话: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0551-62613526;

*策法规与监督处:0551-62676061;

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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