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经信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提升企业智能化发展水平,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中相关条件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由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www.gongfuhf.cn)“专项行动”栏目进行填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网上初审后,行文上报市经信局。
申报单位用户信息,由本单位自行网上注册;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用户信息,由市经信局装备工业处统一核发。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同一企业只能申报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其中一项。
2.市经信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按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免费帮助申报企业诊断和技术咨询,形成顶层设计方案。
市经信局联系人:陈倚天,电话:63538578;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63812263。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关于印发《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doc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修订)》已经2018年2月28日市经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经市*法制办依法登记,登记号为“HFGS-2018-016”,现予以公布。
2018年3月9日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产品研发、生产过程控制、经营管理、营销流通等各个环节应用、渗透和融合,加快全市智能制造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依据《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和《国务院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安徽省人民*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皖*〔2017〕3号)等文件,以促进制造业创新发展为主题,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推进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为契机,积极推动全市智能化改造“万千百”创新工程(即:万条“数字化生产线”、千个“数字化车间”、百个“智能工厂”),决定组织开展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代表的智能制造,作为两化深度融合的主攻方向,在全市工业企业范围内助推两化深度融合,发挥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中支撑作用,引领我市制造方式的变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认定工作遵循企业自愿、择优确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年认定一次。
第四条 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认定、考核和撤销等管理工作由市经信委负责;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推荐申报、指导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认定条件
第五条 智能工厂是信息化和智能制造技术在工业企业应用的高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企业内外部通过对数字化工作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和工作高度协同,构建一个全新的数字化规划、决策、执行智能制造体系,从而实现企业全部业务流程一体化运作。
数字化车间是以产品全生命周期数据为基础,通过实时获取制造装备状态、生产过程控制数据以及质量控制数据等信息,并与信息系统有效集成,从而实现产品制造全过程透明化管理。
数字化生产线通过将数字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按照要求进行结合,按规定的程序或指令对生产过程进行操作或控制,自动完成产品全部或部分制造过程。
第六条 申报合肥市智能工厂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智能工厂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0万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并已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了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了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综合集成阶段向协同创新阶段过渡,在智能生产、智能经营、智能设计、智能决策、智能产品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方面有较突出的示范作用;
(四)设计数字化:信息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要求在80%以上;
(五)设备智能化: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5%以上,数字化车间不少于2个;人机智能交互,应用工业机器人不少于5套;实现智能制造的生产模式;
(六)生产管理:通过制造执行系统(如MES)优化企业生产制造管理模式,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并实现了生产系统的实时监控;
(七)质量管理:能够基于物联网技术实时在线检测和控制能耗设施,实现现场的数据采集、过程监控、设备运维与产品质量跟踪追溯、优化控制和集约化生产;
(八)“互联网+”协同制造:企业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展个性化定制或服务型制造;或开展众包设计研发和网络化制造等新模式;
(九)管理智能化:以信息技术为主导,实现工厂生产操作、生产管理、管理决策三个层面全部业务流程的闭环管理,构建一个全新的智能制造体系,推动智能制造生产模式的集成应用,继而实现整个工厂全部业务流程上下一体化业务运作的决策、执行智能化。
第七条 申报合肥市数字化车间的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车间固定资产总投资达500万以上,数字化生产线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1年半),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处于单项应用阶段向综合集成阶段过渡;
(四)设备数字化:具备数字化生产线的基本要求,数控装备必须占生产装备总数的60%以上,全自动化生产线不少于2条(流程制造业不少于1条);
(五)管理信息化:以MES为核心,关键数控设备及大型加工中心全部联网,实现对车间现场网络化监控和可视化管理; 建立起适应数字数量传递的零件数字化工艺设计、数字化加工、生产现场管理和质量检测的综合自动化应用环境。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八条 组织申报。由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组织企业申报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经信委,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第九条 评审认定。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行文认定。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十条 每年认定智能工厂20家,数字化车间200个,备案数字化生产线2000条。已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开展评估验收,每两年组织一次复评。
第十一条 复评程序如下:
(一)复评。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企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应用实效从生产效率、产品质量、运营成本、用工情况、节能减排、推广前景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核实和评价,提出复评意见,并在复评意见的基础上决定评价结果。复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公布。市经信委正式行文发布已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复评结果。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其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称号:
(一)未按规定参加复评的;
(二)复评结果为不合格的;
(三)所在企业自行要求撤销的;
(四)所在企业被依法终止的;
(五)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
第十三条 不受理。因第十二条第(一)、(二)、(三)项原因被撤销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称号的,两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因第十二条第(五)项原因被撤销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称号的,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认定申请。
第十四条 合肥市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年度复评中将有关情况报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在复评文件中给予更名。
第十五条 企业数字化生产线实行备案管理,由各县(市)区按照其特征和基本要求实施备案。
第十六条 市级主管部门对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对标设计”,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照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认定条件,帮助企业进行顶层设计,促进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建设完成后符合当年市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策的给予相应补贴。鼓励各县(市)区在支持加快新型工业化相关*策中对新认定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给予奖励。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市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示范企业及两化融合贯标试点企业等认定参照本办法部分条款执行;本办法由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原《合肥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2
合肥市“智能工厂”项目建设任务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地 址: | |
项目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电话及传真: | |
联系人及手机: | |
填报日期: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正文
一、市场分析:
(一)市场前景:当前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等;
(二)市场竞争:国内外主要竞争者、竞争对手优势和劣势、潜在竞争者、替代技术或产品;
(三)市场定位:申报单位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目标客户、市场策略。
二、现有条件分析:
(一)历史沿革;
(二)管理水平:高管和项目经理资历背景、管理制度;
(三)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情况;
(四)研究和开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
(五)以前财*资助项目完成情况;
(六)财务状况。
三、项目分析:
(一)项目实施目标、主要内容、技术方案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数据须与附表1一致);
(三)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
(四)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方式(数据须与附表2一致)。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填附表3)
四、效益分析:
(一)盈利预测:对项目完成期限内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
(二)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并进行盈亏平衡、敏感性等方面分析;
(三)社会效益分析;
(四)风险分析(*策、法律、市场、技术、运营、财务等方面)。
五、其它方面分析:
第二部分:附表
一、附表1;
二、附表2;
三、附表3;
四、附表4
第三部分:附件
一、企业商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三、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四、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五、其它相关文件。
附表1
项目完成期限 | ||||||
项
目
实
施
目
标
及
指
标 |
实
施 目 标 |
达到的阶段 | 研发/中试/产业化/应用推广/其他: | |||
完成投资总额 | 万元 | 新增生产能力 | /年 | |||
专著、论文 | 篇 | 申请专利 | 项 | |||
(其它) | (其它) | |||||
经
济 指 标 |
累计销售收入 | 万元 | 销售净利润率 | % | ||
累计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规模 | 万元 | |||
累计上缴税金 | 万元 | (其它) | ||||
(其它) | (其它) | |||||
技
术 指 标 |
数控机床应用率 | 应用DNC工序占比 | ||||
联网生产设备占比 | 网上销售率 | |||||
建立二维模型产品占比 | 网上采购率 | |||||
建立三维模型产品占比 | 等等 | |||||
其
他 指 标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 % |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 万元 | ||
解决就业人数 | 人 | (其它) | ||||
附表2
项目年度计划预算及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项目年度计划 |
银行贷款 | 地方财* | 企业自筹 | 其 它 | 合 计 | ||||
完成期限内投入资金 | ||||||||||
一年 | ||||||||||
项目简介和资金投向
|
(100字左右,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 |||||||||
资金开支范围 | 具体内容 | 人民币金额 | 外汇金额 | |||||||
专用设备购置使用费 | ||||||||||
劳务和委托业务费 | ||||||||||
差旅和会议费 | ||||||||||
出国费 | ||||||||||
印刷和手续费 | ||||||||||
咨询和培训费 | ||||||||||
其他 | ||||||||||
合计 |
附表3
项目名称 | ||||||
项目承担单位 | ||||||
项目周期 | ||||||
项目投资总额 |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
设备投入明细(单位:万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估算价值 | 备注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
其中:软件投资总额 | ||||||
软件投资明细(单位:万元) | ||||||
序号 | 软件名称 | 估算价值 | 备注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附表4
地址 | 邮编 | ||||||||||||||
注册地 | |||||||||||||||
法定代表人 | 国籍 | 电话及传真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
||||||||||||||
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三位) | 股东性质(外资、内资) | 股权比例(%) | ||||||||||||
实际控股人姓名(名称) | |||||||||||||||
获得国家、部委、省相应的试点情况 | |||||||||||||||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
|||||||||||||||
主营业务 | 年销售收入(万元) | ||||||||||||||
年末从业人员数 | 信息化人员数 | 研究开发人员数 | 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数 | ||||||||||||
上市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 ||||||||||||||
质量体系、CMMI等认证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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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 |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
附件3
合肥市“数字化车间”项目建设任务书
项目名称: | |
申报单位: | |
地 址: | |
项目负责人: | |
财务负责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单位电话及传真: | |
联系人及手机: | |
填报日期: |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制
项目建设任务书编写内容说明
第一部分:正文
一、市场分析:
(一)市场前景:当前市场规模、市场增长率、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等;
(二)市场竞争:国内外主要竞争者、竞争对手优势和劣势、潜在竞争者、替代技术或产品;
(三)市场定位:申报单位的竞争优势和劣势、目标客户、市场策略。
二、现有条件分析:
(一)历史沿革;
(二)管理水平:高管和项目经理资历背景、管理制度;
(三)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情况;
(四)研究和开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
(五)以前财*资助项目完成情况;
(六)财务状况。
三、项目分析:
(一)项目实施目标、主要内容、技术方案和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数据须与附表1一致);
(三)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不超过一年);
(四)项目预算、资金来源方式(数据须与附表2一致)。
(五)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填附表3)
四、效益分析:
(一)盈利预测:对项目完成期限内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
(二)经济效益分析:计算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净现值等指标,并进行盈亏平衡、敏感性等方面分析;
(三)社会效益分析;
(四)风险分析(*策、法律、市场、技术、运营、财务等方面)。
五、其它方面分析:
第二部分:附表
一、附表1;
二、附表2;
三、附表3;
四、附表4
第三部分:附件
一、企业商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科研成果证明文件;
三、资金落实证明文件(如承诺函、合同协议、股东决议、银行单据等);
四、企业信用证明文件;
五、其它相关文件。
附表1
项目完成期限 | ||||||
项
目
实
施
目
标
及
指
标 |
实
施 目 标 |
达到的阶段 | 研发/中试/产业化/应用推广/其他: | |||
完成投资总额 | 万元 | 新增生产能力 | /年 | |||
专著、论文 | 篇 | 申请专利 | 项 | |||
(其它) | (其它) | |||||
经
济 指 标 |
累计销售收入 | 万元 | 销售净利润率 | % | ||
累计净利润 | 万元 | 资产规模 | 万元 | |||
累计上缴税金 | 万元 | (其它) | ||||
(其它) | (其它) | |||||
技
术 指 标 |
数控机床应用率 | 等等 | ||||
数控加工比例 | ||||||
是否有自动上传生产信息能力 | ||||||
是否有自动下达指令能力 | ||||||
其
他 指 标 |
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 % | 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 万元 | ||
解决就业人数 | 人 | (其它) | ||||
附表2
项目年度计划预算及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
项目年度计划 |
银行贷款 | 地方财* | 企业自筹 | 其 它 | 合 计 | ||||
完成期限内投入资金 | ||||||||||
一年 | ||||||||||
项目简介和资金投向
|
(100字左右,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 |||||||||
资金开支范围 | 具体内容 | 人民币金额 | 外汇金额 | |||||||
专用设备购置使用费 | ||||||||||
劳务和委托业务费 | ||||||||||
差旅和会议费 | ||||||||||
出国费 | ||||||||||
印刷和手续费 | ||||||||||
咨询和培训费 | ||||||||||
其他 | ||||||||||
合计 |
附表3
项目名称 | ||||||
项目承担单位 | ||||||
项目周期 | ||||||
项目投资总额 | ||||||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
设备投入明细(单位:万元)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估算价值 | 备注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
其中:软件投资总额 | ||||||
软件投资明细(单位:万元) | ||||||
序号 | 软件名称 | 估算价值 | 备注 |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
附表4
地址 | 邮编 | ||||||||||||||
注册地 | |||||||||||||||
法定代表人 | 国籍 | 电话及传真 | |||||||||||||
注册时间 | 注册资金(万元) |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非国有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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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 | 股东名称(前三位) | 股东性质(外资、内资) | 股权比例(%) | ||||||||||||
实际控股人姓名(名称) | |||||||||||||||
获得国家、部委、省相应的试点情况 | |||||||||||||||
企业主营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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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年销售收入(万元) | ||||||||||||||
年末从业人员数 | 信息化人员数 | 研究开发人员数 | 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数 | ||||||||||||
上市情况 |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外上市 □尚未上市 | ||||||||||||||
质量体系、CMMI等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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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数 | |||||||||||||||
国际标准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