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产业扶持*策(市经信局部分)资金的通知

*策汇编 (5453) 发布于:2022-08-02 更新于:2022-08-02 来自: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申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财*局,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的通知》(蚌发〔2022〕20号)精神,现就启动2022年产业扶持*策(市经信局部分)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及联系方式

具体申报类别、材料等要求详见《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的通知》(蚌经信技改〔2022〕75号,附件1)。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按照“企业申报、县区初审并上报、市级审核、公示、*审批”等程序执行。具体如下∶

(一)企业申报

项目单位对照实施细则组织申报材料,按照属地原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部门申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登录蚌埠市产业扶持*策管理系统(https∶//cyzc.qoa.cn/),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上传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区初审和市级审核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企业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文件命名规范。所有申报材料均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二)县区初审并上报

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部门按照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对申报主体开展100%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营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相关指标要求等。各县、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和财*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和市财*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包含《2022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策(市经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市级审核、公示及报批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局等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项目按财*资金管理要求,全部纳入省财*涉企系统进行比对。没有预警或预警审核批准的项目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市财*局下达资金拨付计划,将市级资金拨付至县、区(开发区),县、区(开发区)将市级奖补资金和县区配套资金同步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

三、申报、审核时间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2年8月2日8时,项目单位申报端口关闭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24时,县(区)级经信部门及财*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2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部门要认真学习*策内容,做好*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布*策申报通知、联系方式等,提高企业知晓率,切实做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覆盖。

(二)优化服务。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坚持为企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主动送*策到企业。各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部门要本着让企业“不跑腿”工作原则,切实组织好申报工作,减轻企业工作量。

(三)落实责任。在方便企业的同时,各申报单位要认识到资金兑现的严肃性,适应绩效评价、审计、督查等方面要求,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做出承诺。所在县、区(开发区)经信和财*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现场核查达到100%。对骗取、套取财*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将依据《财*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沟通。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局将加强与各申报单位和县区的沟通,以方便企业和服务企业。各申报单位有咨询的事项,可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县区经信部门联系。

附件∶

1.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蚌埠市财*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产业扶持*策清单实施细则(市经信局部分)》的通知(蚌经信技改〔2022〕75号)

2.2022年度蚌埠市产业扶持*策(市经信局部分)项目申报汇总表

3.蚌埠市市级产业扶持*策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申报操作指南

蚌埠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日印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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