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590号)的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现将第四批拟纳入安徽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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