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蜀山区2021年职业培训
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辖区各民办培训机构:
根据《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财*局关于下达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合财社〔2022〕119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发放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业培训奖补对象
职业培训奖补对象的范围为承担人社部门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含技能脱贫培训、下同)的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奖补对象应具有相应培训资质(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或人社部门同意开展培训的文件为准)。
资金分配前,因承担人社部门各项补贴性培训违规查证属实的;因违法开展培训受到刑事处罚的或是受到人社部门通报批评、行*处罚的;职业培训机构或其法定代表人、校长被列入不诚信名单的,均不予发放省级奖补资金。
二、资金分配办法
2021年我区共获得省级奖补资金48000元,资金分配按照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区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合格人数进行计算。计算标准为:奖补资金额度=(省级奖补资金额/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合格总人数)×各机构培训合格人数。
三、其他要求
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技工大省建设的相关规定,确保奖补资金专款专用,进行更新设备、改善实训条件、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就业服务。
特此通知
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2021年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合肥市蜀山区2021年职业培训省级奖补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培训机构 | 培训合格人数 | 拟奖补金额(元) |
1 | 合肥瑞禹职业培训学校 | 16 | 1691 |
2 | 合肥市瑶海区耕植职业培训学校 | 132 | 13956 |
3 | 合肥创元职业培训学校 | 86 | 9093 |
4 | 合肥科教职业培训学校 | 120 | 12687 |
5 | 合肥风雅颂职业培训学校 | 100 | 10573 |
合计 | 454 | 48000 |